这话说得半真半假,曲子什么时候都可以听,不着急这一时。洛曦川是看到阎毅一身西装革履,所以才想不动声色地打探一下阎毅的去向。夜里八点半,这个时间点也不像是要去见大客户,但是又穿得跟要去演电影似的。洛曦川觉得阎毅要赴得这个约不太寻常。
“沈曼约我谈事。明天再说吧。”
“我也想去!”洛曦川脱口而出,说出口才发觉太急迫了,倒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他一听到“沈曼”就神经敏感,阎毅还讲“明天再说”,鬼知道他们今天谈什么,阎毅今晚还回不回家。洛曦川一下子浮想联翩,还给把那些个小九九藏好掖好。
“我可以去吗?你们谈事的地方可以点餐吧,”洛曦川眼巴巴地看着阎毅,说着还揉了揉肚子,这么一揉还真觉得饿了,“我也想去。你们谈事,我就在旁边吃东西。”
“吴妈给你留了菜在冰箱,”阎毅说,“前几天阎瑜生日,你不是还说,嗓子好之前不想见人吗?还是说,你是编了一个借口来应付我的?”
阎瑜是阎毅的侄女,丫头养得有些刁蛮,洛曦川有点怕了这个小祖宗,所以才说嗓子好之前不愿见人。嗓子好之前不想见人不假,眼下更真的想法是不想让阎毅和沈曼大半夜单独见面。洛曦川扁了扁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事儿,他没法解释,总不能说,我怀疑你们孤男寡女深夜相聚是为了破镜重圆。
洛曦川假潇洒,“不去就不去,没事儿。”
阎毅看了一眼手表,“给你十分钟把你自己收拾好。”
洛曦川怔了一下,阎毅面无表情地再次开口,道:“九分五十五秒。”
洛曦川撒腿就往楼上跑。
洛曦川花了八分钟把自己洗得喷香,一分半搞发型,最后也没来得及看是什么衣服裤子就乱套一气,抢在阎毅之前拉开后车门,稳稳地坐上了车。他这才觉得稳妥,长舒一口气,才发现自己竟然穿的是套头衫和牛仔裤。这也就罢了,毕竟套头衫牛仔裤顶多是不够正式,但也没到不能见人。糟糕的是,他左脚穿的鞋和右脚穿的鞋没能凑成一双,一只系带运动鞋一只板鞋,好在都是黑鞋。
乱套了。
洛曦川悄悄瞄了一眼身旁的阎毅,换成了一脚在前一脚在后的坐姿。前面的脚刚好把后面的脚挡住。
车子停在了一家高级酒店。矗立在护城河边,宛如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他们被酒店工作人员一路引领着,到了十七楼。
包间的门一打开,沈曼正坐在里面打电话,看到阎毅的时候眉毛轻轻一抬,抛了一个媚眼,算作打招呼。然后,她的视线又挪到了洛曦川的脸上,故作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眨了眨。
沈曼是臻谛集团的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分化成了Alpha,臻谛未来的大老板。她在哪里,聚光灯就在哪里。就算哪天沈曼左右脚踩着不同色的高跟鞋出门,那也是潮流。退一步说,即便只凭沈曼的长相,不受瞩目也是难事。从前还有杂志写她美艳得具有攻击性,玫瑰配她太艳俗,她是人间牡丹花。群芳中以牡丹为第一,故世谓花王。
按这意思,只要是沈曼在场,其他的女明星也好,名媛也好,就只有当洗脚婢的份儿。
“人间牡丹花”对着电话那头不知道是谁的人说了一句妩媚的“Bye~”,一个音恨不得转成山路十八弯。
沈曼挂了电话,食指朝着阎毅的方向点了几下,涂成鲜红的指甲亮得反光,“你怎么把小拖油瓶带过来了?”
“小拖油瓶”是沈曼对洛曦川的称呼。从她第一次到阎毅家里做客,她就一直是这样称呼洛曦川的。
“我饿了,我叔叔带我来吃饭。”洛曦川一说到“我叔叔”这三个字就来了底气,仿佛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特权。说完了,洛曦川的目光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阎毅的身上,又在一瞬间满溢欢喜和爱慕。
这个眼神让沈曼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心想,这个小眼睛的小兔崽子到底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么灵的眼神的?老娘第一回 见他,他还是个鼻涕虫。
洛曦川的这个眼神把沈曼惹不舒坦了,沈曼就更想说点话往洛曦川的痛处刺,“小拖油瓶的嗓子还没好呢?以后还唱不唱的了歌哦。阎毅白给你建个公司了,钱全打水漂了。”
洛曦川还没开口,阎毅就先说了话。他没兴趣听这两个人互呛,他嫌吵。
“有什么不能在电话里说的,要当面谈的重要的事?”
“没什么,”沈曼以手支颐,身体顺势前倾,“想见你嘛,好久没看着你了。够重要吗?可不是只能当面谈?”
沈曼说完,还不忘瞟了洛曦川一眼,然后对阎毅说:“新买的裙子,好不好看?”
第8章
沈曼的长相明艳,而她也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美貌。单是简约的白裙就让她美艳更胜。下巴点在手背时,身体的前倾刚好加剧了胸部在视觉上的效果。
洛曦川倒吸一口凉气。虽然在当时洛曦川并不觉得有什么,但是阎毅对他的胸的评价,“太柴”,在经过时间发酵后,变得好像有了什么。即使坚持锻炼和常年食用水煮鸡胸,让他现在的身材不像当年一样那么平板白斩鸡了,但是他还是琢磨着自己的胸脯是不是太柴。可毕竟他的第一性别不是女性,是怎么样也长不出胸来的。
想到第一性别,洛曦川又记起五六年前,那会儿他逮着机会就要向阎毅剖白爱意。被他搞烦了的阎毅直接回绝。阎毅说Beta的女人很烦,他对第一性别是男性的更是没有兴趣。睡过了也没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