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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身体素质逆天之前,白歌依旧挡不住子弹。

他的抗击打能力虽然也在不合理地增长,可子弹的威力也就太大,或许一枪下去死不了,但一样会跟普通人似得受伤。

美国可是个不禁枪的国家,再加上那里人生地不熟的,白歌决定先把电磁炮做出来。

在那里,也有零散的收容物,一个城市,只有一个红点。

好不容易去一趟,除了看妹妹和找超级计算机以外,收容物也是目标之一。

白歌可不会傻得现在就盲目地相信自己的身体,必要时,也应该有一些杀伤性武器当做底牌。

如今掌握磁力,电磁导轨武器成了他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白歌制作了两种,一种是准备给邵源用的。

乃是正常的电磁步枪,可拆卸组装,构成简单,只有能源、加速器和开关而已。

通过长长的枪管加速,最大动能足以穿透普通人家的墙体。

这种威力并不大,可实际上比普通的步枪强太多了。

子弹采用实心弹头,再加上电磁武器的精准度高以及无后坐力,正适合邵源这种没摸过枪的人用。

只是耗能比较大,开枪十次,往往就会把蓄电池的电量打光,之后起码要充电十小时,所以它不太适合持久作战。

至于白歌,他用的是自己专属的电磁炮。

也是一种手炮,说是炮,其实很小,只有巴掌大,看起来好像一个吹风机。

因为白歌根本不需要炮轨加速器,他自己就是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