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页

容连忙凑近细观,见纸上字迹甚小,然笔落皆清晰可见,且阿兄写得一手好字,其风骨丝毫不比毛笔字迹差。

几人皆尝试用之,然握笔姿势不熟,均没法写出端正字迹。

秦恪方才观察仔细,如今执笔来写,字迹依旧不俗,可却因用力过度,笔芯倏然断裂,在纸上划过长长的痕迹。

一室寂静。

须臾,洗砚忽赞道:“郡王好臂力!”

容奚展露笑颜,从他手中取笔,道:“已经很不错。”

秦恪观纸上之字,心中暗恼,面上未显,起身道:“此笔不错,省去诸多繁琐之事,且携带便利,甚好。”

用毛笔写字,需研墨、洗笔等,稍有不慎,墨滴于纸上,致卷面不洁。且随身携笔墨纸砚,实在不便。

其余几人接连点头,以示赞同。

容奚微笑,铅笔用途,远不止这些。

又过数日,程皓一行抵达濛山,县令沈谊于城门相迎,眉间喜意掩饰不住。

濛山有此殊荣,他身为一县长官,心中自然高兴至极。

军士匠人,俱于城郊处扎营。程皓领数人入城,见先行的秦恪未在县衙,遂问沈谊:“沈明府,不知郡王何在?”

沈谊愣住,他也想问啊!

随行的陈川谷,不禁凑近程皓,耳语道:“郡王定是去寻容大郎了。”

程皓闻言,精神一震,有道理!

想来郡王定与自己一样,仰慕容大郎之才,重视工匠之技。

“郡王有此心,是大魏之福啊!”

陈川谷心中叹气。

虽容大郎之思确实不俗,然他身为医者,并不能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