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找我,是为了给我这封信,”宋珩侧目看他,“是吗?”
辛宛觉得自己如同透明,无处可藏,局促的神情已然是默认了。忽然眼前笼罩了影儿,宋珩贴近了些,辛宛脑袋空白一片,身体僵硬,听着了窸窣动静,便眼睁睁看着宋珩手指夹着那封信抽出来了。
信封折皱了,上面写的字一笔一划——给堂哥。
宋珩垂眼,但只是把那封信褶皱捋平了,并没有当面打开,“听到我和她说的话了吧。”
辛宛心跳陡然快起来,手不自觉地攥紧了,竟结巴了:“听、听到什么?”
车里停了冷气,无端让人喘不上气,宋珩说:“听到……’如果我喜欢女孩子’。”他轻笑了声,“你挺聪明的,应该能理解意思。”
辛宛嘴唇动了动,宋珩的话语切断了他的思绪:“我是同性恋。”
他微微睁大了眼睛,不知道宋珩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但“同性恋”这个词一钻入脑海中,便带来难以克制的恐惧,几乎是本能反应,连带着辛宛对宋珩都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浑身都在轻微发抖,迫切地想要离开。
“觉得恶心?”宋珩问。
辛宛想要摇头。
车门锁“啪嗒”一声打开了,宋珩声音无波澜,似在驱逐他:“下车。”
辛宛有门锁的指纹密码,无需他去给开门。宋珩看见他单薄的身影站在夜色里,风把白色衣角吹得鼓胀起来,犹豫了会儿这才离开。
等到辛宛走了,宋珩半晌没有动弹。
他忽然想,自己原先不是同性恋的,是辛宛一腔热烈,让他离经叛道。
那封信在月光底下,阴影拢在褶皱里,他拆开了那封信,纸张是白色的,是商店里常见的400字稿纸,红色格子。
他的字很秀气,字如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