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挂断,他抬起眼,借着明亮的光注视着辛宛。视野里忽然又出现道影儿,迅猛地疾驰过来,是条白狗,宋珩还没反应过来,狗就奔到了他身侧。
宋珩瞬间头皮发麻,险些把手机甩出去,试图用脚把狗踹跑,“滚开,离远点!”
他并不喜欢动物,甚至有难言的厌恶,或者是他天生冷心寒肠。
但那狗跟他自来熟,吐着舌头哈着气,黑漆漆一对眼珠直直锁着他,似乎腿脚不利索,但不影响它欢快地吠叫着。宋珩处于崩溃的边缘,辛宛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近了,草尖将茶色影子破碎开来。
“球球好像很喜欢你,”他说,“你不用怕它,它不咬人的。”
或许是听到了有人唤它,白狗换了道儿,弃了新欢投了旧爱,辛宛弯腰去顺白狗的毛,又盘腿坐在地上,抱着那条狗,挽好的头发就散下来了。
宋珩如蒙大赦,手心里潮湿,那烟灰也掉了,灰败地落在他的裤子上,风吹散了,只是猩红的火光还在烧,他用脚尖碾灭了。
日头比清晨的更热烈一些了,枝叶间穿过的光斑零零散散地落在辛宛身上。
“怎么没穿鞋?”宋珩突然问。
辛宛闻声抬头,又低下眼去抚摸狗,“急着下来,就忘记了。”
“什么事这么急,看狗吗?”
辛宛不作答,眼睫投下阴影。
14岁时这么不爱搭理人吗,还是说出于对他的防备和警惕?在宋珩印象里,辛宛总是话很多,叽叽喳喳的,像布谷鸟,还总是笑,像块清亮的白玉,漂亮又灵动。
“你也是这儿的病人吗?”辛宛忽的开口了,“我今早看见你坐在椅子上睡觉,是脊椎有问题,所以只能坐着睡觉吗?”
“不是,”宋珩坐在秋千上轻晃荡,声音很轻:“聊天前不应该先做自我介绍吗?”
辛宛明显愣了下,背脊不自觉地挺直了些,好似紧张,“对不起,我忘记了。”连抚狗的动作都停住了,他认真地看着宋珩,说:“我叫辛宛,在四中上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