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着脚踝的手指骤然用力按在了瘀伤的地方,阮夭吃痛地叫了一声,爱德华意识到自己失态低下头直接在被弄疼的地方亲了一口。
阮夭觉得好怪。
“既然你要结婚了,那应该离我远一点。”阮夭立刻忘记自己应该快点找死的目的,细声细气地和爱德华商量。
爱德华显然没有听进去。
他盯着脚踝上那块沾着晶亮涎液的地方,眼里阴沉沉地不知道在想什么,半晌才掀唇笑起来:“ruan,你提他,是嫌他死的不够快吗?”
阮夭一愣。
爱德华今天穿的是三件套西装,黑西里面穿着马甲和白衬衫,领带手套一应具全,佩戴在领口的钻石领针亮的晃眼,看起来随时都能领着小弟去做一桩几百万的生意顺手掏出一把格洛克在对手的额头上开个大洞。
明明很凶残的话从那扇缺乏血色的薄唇里吐出来就显得理所当然甚至染上暴力美学的色彩:“他欺负你,ruan,我会让他死的很难看。”
“把他丢进鲨鱼池里好不好?”
他好像哄闹脾气的女朋友,语气耐心又温柔,原本揉着脚踝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很不安分地顺着睡袍伸进去。
阮夭用力推了他一下,自己差点摔倒。
他皱起眉连语调都升高:“你和他的事为什么问我?”
完全没有意识自己说出了什么绝世渣男语录的阮夭慌慌张张地从桌上跳下来要逃跑,被爱德华一只手抓住后颈拎小猫一样拎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