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混混是剧本之外的人物,阮夭不用保持那个色批财迷人设,便很容易蹬鼻子上脸,踩在临时饲主的脑袋上耀武扬威。

诺顿英俊深邃的眉眼本该是极其慑人的,但是某个亚裔小青年眨眨圆眼睛,他竟然奇迹般地咬碎一口白牙硬生生忍住了要把人炒翻的怒火。

他逼自己深吸一口气,沉默了半天,拧出一个有些过分狰狞的“和善”微笑。

阮夭抖了一下,下意识把叉子上的胡萝卜塞进了嘴里。

如果可以把情绪具象化的话,阮夭脑袋上现在一定顶着两只毛绒绒的发抖的兔耳朵。

诺顿替他把那只不知道踹到哪里去的羊皮靴捡回来,他这才发现鞋子好似泡过水,鞋面上都可怜地开胶了。

是了,海岛这样古怪的天气,一到冬天就阴雨绵绵好像永远不会停似的,听说神父们总是经常出门替人家婚礼葬礼各种宴会做祝福祷告,那么鞋子泡水坏了也是正常事。

诺顿就是觉得一个享受信徒供奉和教会补贴的神父也会这么可怜吗?

很快红毛少年忍不住想起昨天阮夭泪眼汪汪地说自己那个死鬼表哥,又骗钱又抢劫,拿了钱就去吃喝嫖赌得罪了人常常被打的半死。

想来阮夭的钱都被用在那个人渣表哥身上了。

诺顿明明生活里见多了这样的崽种,想起小神父哭唧唧地说起这个人的神情,还是忍不住吐了口唾沫。

阮夭完全没有被拐来的自觉,翘起一只套着白袜的脚等着诺顿给他换鞋。架势非常嚣张非常恶劣。

后果就是阮夭出门的时候严严实实地围着一条不属于他的大围巾,半张脸都埋在里面,外人只能看到一双浅琥珀色的漂亮眼睛,看不到他肿起来的嫣红唇珠和破掉的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