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里害怕,他那一双贵气的手不仅好看,还荒唐,身体被他盈盈一握,她就酥在他手里了。她在惊骇中升起些自保的本能,腾出一只手拿过一旁桌上的一杯酒,仰头喝了半杯。
他看着她喝:“只见过在做这事前喝酒壮胆的,倒没见过你这样临时要喝的。”
一杯酒下肚,她放肆了不少。醉态起,连话里都当自己是他的自己人了,出声质问:“哦?你见过不少做这事前喝酒的女孩子了?”
他顿时就笑了:“喝完酒,会吃醋了?”
借酒撒欢很容易,后果她却还是晓得的。放下酒杯,语气淡下去:“不会。我哪里有这样的资格。”
爱一个人,很冒险,买就不一样了,轻松得多、也舒服得多。这世间哪里都适用这一条规则,有能耐,便可让别人家的女儿低头,承你欢,有时甚至不开心也要竭尽所能,谁叫他有能耐,没有人能奈何他。
她只是有些委屈,她一介凡俗,怎禁得起这般折磨?
他听了,将她拥入怀中。胸膛那么一点的地方,他将她揉成最贴紧的形状,从此他的胸膛里就有了人了。
他不用说的,他用做的。在情爱里给她最好的,待她最温柔的。他信身体是不会说谎的,也信她会懂。她感受到他的动作,天真又虔诚,一个男人对她好起来竟是可以好成这样。就在他占有她的那一瞬间,她几乎信了他,那些尔虞我诈,那些步步为营,此生他对她都不会动用。
……
向晚从梦里醒来,已是住在检察厅宿舍的第四日。连续四日,都做同一个梦,枕头上一点湿,刀枪都不入的一个人,梦里竟会落泪。
起床洗漱,穿着白t恤,两截手臂暴露在镜中。手臂上的淤青和红痕触目惊心,四天了,仍未消。向晚不敢撩起衣服看身体,她明白,手臂上已经如此,身体上有的证据会更多。
与唐辰睿争吵甚至撕裂的那一晚,她其实并不害怕。满腔满膛的愤怒,占据了人心,一场情爱好似战争,非要分出个生死。她的不爱令他愤怒,她的指责更令他荒唐,一来二去,他也失了理智。心里一狠,这样一个向着他人将他定罪的未婚妻,不要也罢。两人都动怒,对错已没有好说,说不说都是一样的,都改变不了两败俱伤的局面。
向晚是独自回到检察厅宿舍昏睡一个周末之后,才回忆起当日一幕幕的。唐辰睿最后捡起衬衫头也不回离开的身影落进她心里,连同他没有情绪的质问一起记住了。
他对彼此都失望至极:“我明白,你喜欢席向桓,你喜欢庄雨丰,你就是不喜欢我。”
该是死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