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神来时,他已紧紧地抱住了怀中之人,臂膀颤抖,许久,才在她懵然的挣扎和“兰廷你怎么啦”的疑问里,将她放了下地。
……
桑洱自然没有真的失忆。
也不是故意一会儿记得、一会儿不记得,来玩坏尉迟兰廷的。
在原文里,原主记得尉迟兰廷的时候,便如以前一样喜欢亲近他。不记得他,或者只模糊记得他欺负自己的画面的时候,便当他是陌生人一样排斥、抗拒。
为了切合原文,桑洱不得不在【遗忘】、【记得】的状态之间,不断地切换。毫无疑问,随着时间推移,前者会渐渐挤掉后者的空间。
装傻和装失忆是两回事。越是熟悉,就越难装作不记得。
抗拒和远离,似乎更能保证这场戏顺利演到终幕。
失忆是间断且不预测的。对尉迟兰廷而言,折磨也是间断的,因为不知道刀子什么时候会落下,割得他浑身鲜血淋漓。又不敢离得太远,怕错过桑洱记得自己的时候。
不管内心如何千疮百孔,绝望苦闷,在面对桑洱的时候,他也依然自控得很好。即使她一直后退,排斥自己。因为尉迟兰廷知道,若自己不控制好,或许就连站得离她那么近的机会也没有。
当离开了房间,尉迟兰廷是什么表情,是否有彻夜难眠、辗转反侧,这些就没人知道了。
桑洱以极快的速度衰亡了下去。短短数日,满头青丝已经全白。
有时她会记得尉迟兰廷。但更多的时候是遗忘。甚至还忘记了该生活的基本技能,比小孩还不如。
因为这段时间她的胃口不太好,尉迟兰廷也改变了饮食,今晚特意煮了鱼肉片粥。当他在厨房端鱼汤时,刚弯下腰,用抹布捧上了锅的两侧,忽然听到屋子里传出碗筷落地的响声。
尉迟兰廷的神经仿佛被某种惧怕的情绪勒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夺门而入,就见到桌子上的碗打翻了,粥洒了出来。勺子仿佛没被拿稳,在地上碎成了两截。
而本来坐在这里乖乖喝粥的人,已经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