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侍们热火朝天地忙碌着。
他们每个人手上、嘴上都能捧着一样东西,念叨着一样东西。
“王的新衣裳!”
“王的新靴子。”
“哎呀呀,别撞我!王的宝刀!”
“走开,王刚挖的眼珠子。”
为首的长辫男人挺拔而气势地迈入宫殿,他的身后则无数簇拥跟着鱼贯而入。站定后,这个男人像战士一样单膝下跪,对新王献上崇敬。
隔着五彩厚帘子,只听王俏呼一句。
“接着——!”
长发男人倏地抬头,只见彩帘翻动,十数粒琉璃宝珠像飞湍瀑流般来,这么多,这样难,却不过是男人一侧身,一眼神,再次站定时两手都满,指缝里夹着,掌心里兜着。
他的眼前却出现了一双脚。
对方没穿靴,白皙的足下是黑砖,上是青色的血管。王对侍从抬起他的一只脚,叫人看清了这只惹人怜爱的脚上的第三种颜色——粉霞色的指甲。
而脚趾的缝隙处,则顶着一只还有血管残留的眼球。
不只是后头哪一个侍从惊叫了一声“哎呀”,半耳扭过头去警告地剐了他一眼刀,阿苏弥却已经笑了。
“半耳,你看,你又输给我了。”
半耳垂头附和着说王自然厉害,然后吩咐其他人:“把袋子、帕子拿来。”
原本就在王殿内服侍的侍从连忙听从命令,一个沉甸甸的锦袋子开口,露出里头满满的宝珠,半耳把自己手上的都装了回去,然后再拿起另一边已经浸湿的绢帕。
半耳重新跪下来。哪怕他是一个危险强悍的存在,在阿苏弥所在的王庭他就是这么谦卑。
“王,我给您擦擦脚。”
阿苏弥随他搬挪自己的两边脚,被擦拭的过程中玩心起了,还会两只脚站在半耳的膝盖上蹦跳。半耳习以为常,面不改色又周全快速地把王的脚擦过一遍后,套进侍从捧进来的新靴子里。至于那只眼球,早就滚到一旁的地上。
只有阿苏弥还会想起,再评价一番。
“这么多珠子,这个最难看。”
“但我最喜欢。”
半耳笑了笑,放纵溺爱王的坏,说对。
“哎——就是眼珠子的主人让人恶心。明明是收了我五哥钱财的刺客,却想着偷看我洗澡。半耳,快把这眼珠子给我哥哥捎过去,和他说千万不要生气了,我已经替他好好教训过这个不忠诚的小人。”
半耳忍笑听阿苏弥胡说八道,然后助纣为虐:“是,奴这就吩咐下去。”
可阿苏弥不笑了。
他坏起来让人束手无策,甚至有性命之忧,可是他的坏又由于他自己很多真心实意的忧切。
他对半耳说:“半耳,你对我真好。”
“我马上要当王了,王权富贵我有了,可我好像一点也不快乐。”
“我缺一位王后,得是我最最喜欢的人,而他爱我,最好像你对我这么好一样地爱我。”
半耳就明白,阿苏弥其实根本还没有开情窍。
但爱,本来就是允许任何人畅想的,神魔也会为此思凡。年轻的王,也会幻想自己将遇到什么样浪漫又美丽的情人。
“会的。”
“王,这世上会有很多人爱你,爱你视如己骨。”
半耳为阿苏弥穿好赶制出来的王袍,梳好头发,配好宝刀。
“该去前殿了。”
“听说您继位,连那位千里之外渡世的佛子都要赶回来为您正名赐福。”
阿苏弥一听就起了兴趣:“是么!我还没见过佛子呢,他是好看还是难看?”
后来阿苏弥知道了。
阿苏弥也找到了他的“王后”。
可世上原来并不是所有爱情都能终成眷属,那是阿苏弥最最喜欢的人,可对方既不爱阿苏弥,也对阿苏弥一点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