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在御一来,就看着程鹿这个老板双手合十,求什么神拜什么佛不知道,林森倒是站在他面前。
林森无动于衷,叠了白抹布擦吧台,程鹿抓起他的手放掌心里,又是哈气又是揉搓。
这表情,这动作,再看不出来,钟在御想他干脆瞎了得了,他叫道:“你你你——你们——”
吧台后酒瓶琳琅满目,迎着温柔的灯光,乱花渐欲迷人眼。
程鹿反应迅速:“天造地设郎才郎貌……天生一对……”他尝试十指相扣,云淡风轻的外表下,紧绷着筋骨,一寸一寸插入。
林森反应更迅速,在他手背上掐了一把。
程鹿“嗷”了一声,音儿没落,赶紧“呜——”地学小火车,给这一场身体折磨,加了点精神上的戏剧筹码。
太能演,所有人同时静默。
程鹿正常地打了个招呼,“我去忙啦,让小森照顾你们。”
他一走,钟在御冲到吧台前:“你们是什么关系!”
“还能什么关系。”吴窥江大咧咧地坐在高脚凳上,手指点了两下,眼神睨着,简直在用下巴说话,“酒保,来瓶八二年的雪碧,少加冰。”
林森跟吴窥江不对付不是一回两回,钟在御看不出来两人的刀枪剑雨,自顾自说:“我去找他。”
钟在御一跑,吴窥江和林森无所顾忌,刚才还是虚幻的刀枪,现在就是真刀子了。
程鹿别的无所谓,对演唱会要求高,一点都不马虎。乐队的都挺烦他演唱会开始前两小时一定会突发神经,原以为林森能一物降一物,没想到这烦人精又他娘的回来了。
钟在御的出现给了他们一线生机。他以好朋友的身份,来敲打程鹿,“你对我朋友是真心的?”
演唱会和林森在心里是平行状态,程鹿非常诚恳:“真,比纯金还真,比身份证的照片还真,我敢发誓,老吴对你都比不上我对小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