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在御低声:“你们不都好了吗?”
不管过去怎么样,至少今后都好了。吴窥江无奈一笑,搭上他的肩膀。
突如其来的肢体接触让钟在御不知所措,但他喜欢,又想喜欢也喜欢不了多久,忍不住靠近他。
揽了一路,送到楼下,钟在御又塞了俩硬币:“你回去吧,路上小心。”
吴窥江攥着硬币打车,到家时,那硬币叫他焐得像两颗热火朝天的心。
林森跟程鹿第一次吵架,发现这个世上总是有一种人,他的理以自己为标准。
程鹿的酒吧从晚八到凌晨两点,今晚特殊,跨年外加演唱会,十点开门。他一个小小红过的歌手,全国各地的歌迷加起来不少,外加上不在于这点收益,只发九十九张免费门票,但要提前三个月申请,层层筛选。
当晚林森才发现,程鹿根本没给吴窥江和钟在御留椅子,“你让他俩站着听?”
程鹿一副怕老婆模样,要被乐队笑死了:“老吴又不是外人,又不是没站着听过。再说,不是还有个位子嘛。”
林森受不了目光,努力压低声音:“那是人家老婆早产,来不了才空出来的!到底是谁非要人家来听,邀请了还叫站着听,你真好意思!”
“我也没说有座啊是不是。”程鹿挠挠后脑勺,他漫不经心,其实九成的心都在应付林森这只炸毛猫。艰难困苦地追,对方还没松口,程鹿可不想一朝回到解放前,只剩下一成的心指挥,“唉,架子鼓在往里挪点!放心吧,老吴是绅士,叫他站着。”
“绅士个屁!他绅士,你算什么,流氓啊!”得了指点,林森轻飘飘翻白眼,效果十足的好。
乐队的人可不放过这一幕。
“对对对,嫂子你才发现,他就一流氓。”
“什么流氓啊,他盲流!打小就爱揪辫子,揪到三十还好这口。”
林森受不了,甩甩马尾去吧台了。
程鹿觍着老脸跟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