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从上学时开始就这样了。帅是很帅,就是五官太硬挺,有点显凶。他就是认识任明尧之后才知道,有的人即使在放松的状态里也是一副傲慢或冷漠的表情,显得很有脾气。其实心里没那么想,就是天生的臭脸。
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拒人于千里之外,说话的时候……也差不多。
桌台下,任明尧的皮鞋进了一步。他无意识地后退,缩回被打湿的帆布鞋,脚踝一拧,微微蹙眉。
任明尧顿了顿,语气放缓,“脚还疼?”
从中学时起,他每到下雨天都会一瘸一拐地去学校。他骨折时年纪很小。因为当时的伤口没有按正常的组织形态愈合,之后就算治疗也很难再恢复正常,就这么落了病根。
认识他的同学都知道这事,不算什么秘密,可时隔多年的惦念总是让人感到安慰。
程识心头涌上暖意,话也说得流利了些。语气又软,听起来像絮絮叨叨的抱怨,“嗯,都是老毛病了,一下雨就犯。医生说老了会更厉害,以后都得……”
他忽地察觉自己说得太多,吐苦水似的只会讨人嫌,连忙收住了,笼统地总结,“还好,也不是很疼。”
话题就此告一段落。他攥紧了手指,试图驱赶过分激动的战栗。接着,他在相对无言的安静里如愿以偿,心情却也随之一点点低落下去。
时隔多年未见面的老同学,彼此缺席了那么长一段时间,没有共同话题也是正常的。
和想象中的久别重逢不太相同。任明尧就坐在对面,程识却发觉自己不想问他任何问题。
不是不想知道,只是觉得无论好坏都与自己无关,知道了又有什么用呢。
他看起来神采奕奕,应该过得很好。
那就这样了。
程识想,他们也就这样了。
他始终低垂着眼。任明尧复杂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停留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得到他的回视。
还是跟以前一样,总轻易跑神,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爱正眼看人。
“一个人带孩子?”
“……嗯。”
程识回过神来,听见他说,“长得很像你。”
这句话提醒了程识,坐下这么久,这么显眼的一只人类幼崽跟在身边,他只顾着胡思乱想居然都忘了介绍,“小君,这是任叔叔。”
程晓君正沉迷甜甜的饮料,对他的呼唤无动于衷。程识只好又叫了一遍,才引得他呆滞的转头看过来。
“那个人。”程识指了指对面的任明尧,耐心地教,“是任叔叔,你看。”
程晓君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去看,跟任明尧直愣愣地对视。一大一小都有着让他看不懂的眼神。
“你好。”任明尧说。
程晓君朝他吐了口奶白色的口水。
“……”
程识一怔,刹那间耳朵红透了,羞赧又抱歉的眼神浸透了水色,盈盈的泛滥着细碎的光。他慌乱地抽出纸巾,递向对面,“对不起……你别生气,小君他……”
桌面那么宽,一个小孩儿能有多大力气,就算吐口水也沾不到身上。他却好像犯了大错般坐立难安。
任明尧没有接过他的纸巾,面前的咖啡也没喝一口,就此起身,“我还有事,先走了。”
程识下意识地说,“可雨还没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