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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衣着上尊重帝国的传统,但款式却经过改良。帝国男性贵族也像女性贵族一般愿意为一袭华服豪掷数万马克,作为除未来女皇外最尊贵的人,他的华服却既没有宽大的衣袖与繁复的珠宝,又没有拖地长达数尺的下摆,这一身长袍显得分外合身且肃穆简朴。

他有棕色的头发与蓝色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和眉骨,高贵血统的证明。他是非常适合被绘成肖像画的人,宫廷的天鹅绒紫幕做背景,胡桃木书桌,富丽堂皇的家具,小地球仪望远镜之类精致的玩物,桌上摊开厚重的丝绸装订书,腰间佩剑,战士的坚毅和学者的儒雅在他身上合二为一,貂皮斗篷和绶带又为他增添高贵威仪。

伦诺克斯公爵徐徐走下扶梯,向两侧记者挥手示好。他是访问团中身份最高的人,其他人已经用对待皇帝配偶的礼仪对待他,在他下到扶梯一半时才走出舱门,隔一段距离跟在他身后。

随行者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一位二十余岁的惠灵特伯爵,金发碧眼,在烈日下十分美貌。不同于伦诺克斯公爵的成熟持重,年轻伯爵脸上是贵族常有的鄙夷和不耐烦的神气。

联邦的副总统,一个笑呵呵的中年人随即迎上去,与公爵摆出摆过千百次的友好握手姿势,媒体冲到他们跟前拍照。

这一幕让沈汉低声笑出来,“据说是总统还是副总统去迎接让桂冠宫的幕僚们抓破了脑袋。”女皇到访,毫无疑问是总统迎接合适。但是女皇的未来配偶……总统迎接待遇过高,但他作为帝国的实际掌权者,只让副总统迎接又待遇过低。最后决议是副总统前往航空港,将帝国访问团接待到桂冠宫,总统亲自举行国宴。“其实谁去都好,在这位公爵面前,哪个年龄相近的男人都会相形见绌,除非……”

莫少校没好气地问,“除非什么?”

沈汉笑着摇摇头挥走那个荒诞的念头,端起茶杯喝茶。他见过最吸引人眼球且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男人是卫敏存,如果卫将军愿意辞去军职,做个政治家,沈汉天马行空地想,凭他的容貌和姿态,倒是能和这位公爵在大屏幕上打个平手。

明媚的阳光洒进玻璃窗,窗外草坪翠绿,喷泉水滴晶莹,疗养院的下午茶厅里,大屏幕也在转播这一幕。

庄烨抱着含露百合,近乡情怯,近妈妈情更怯。他每个休息日都来探望,妈妈的状态时好时坏,好日子里当他还是七岁的孩子,坏日子里不认得他。

今天是一个坏日子,但也许是个好日子,她的笑容灿烂如少女,“我叫桑妮,你叫什么名字?”

庄烨双眼变得潮湿,却轻柔地在她身边坐下,白皙的手碰触她的手指,“你好,桑妮。我是庄烨,很高兴认识你。”

“你看上去很难过。”她歪着头,“要不要说出来?我觉得说出来会好很多。”

居然对面而不相识,“我的妈妈不要我了。”他很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保持镇定和冷静,但是在妈妈面前哭有什么错?无论多少岁,都应该可以在妈妈面前哭,即使妈妈不认识他了。“我还失去了一个我很喜欢的人。”

他咬着牙齿,握紧手,却被一双柔软的手遮住眼睛。那双手瘦而冷,他却从心底感到温暖。隔着薄薄的眼皮,眼球酸涩,一滴泪水就这么溢出。

“我以为他是别人。我希望他是另一个人。我最近遇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重遇,但那不是重点。这两个人,一个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控制着我的热情,另一个是我很尊敬的人。我同时喜欢上两个人,却嫌他们不能同时满足我肉体和精神的需求,希望他们能变成一个人,这是对那两个人的侮辱。”

“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男孩子,”他的妈妈即使不再认识他,仍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你的妈妈不会不要你的,你一定是个很乖很乖的好儿子。你喜欢的人也不会不要你的。”

第二十二章

午后时分,阳光在花园里流淌,流过修剪成迷宫的苍翠灌木丛,在石板小径投下一道又一道阴影。迷宫中央的花坛种植各种花卉, 鲜花的缤纷娇艳比阳光更耀眼。

离开的路上,庄烨经过花园,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熟悉是因为像沈汉,他能确定那不是沈汉。

“沈长官。”

沈霄冷冷打量他,“庄公子。”

不欢迎的情绪从他身上直白发散出来,激起庄烨背后皮肤的战栗。他忍不住思索,为什么同样是经过战火和鲜血的洗礼,这对兄弟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差异之大简直如日与夜,冬与春,庄烨在这一刹那非常想念沈汉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