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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元笙走出前院,便看见回廊处,梁谦正引着一个年轻男子缓步行来。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她也看不清那人的面目,只觉得身量颇为清瘦,衣着也甚是简朴。她略一凝目,便即转过头来不再回顾,自朝着内院的方向去了。

偏巧这日天气极好,园中的芙蕖倒有一多半盛放开来,一时间满园密叶罗青烟,更有幽幽暗香随风浮动。周元笙看得兴致忽至,命人将藤椅、几案、纨扇、拂尘等物摆在水边柳荫下,自取了一本《文选》,随意翻看。

“姑娘,这是今年新下的小龙团。”彩鸳于私下无人处,仍是习惯以旧日称呼唤她,因捧了茶放在小几案上,轻声问道,“听说咱们府里来了位新长史?”

周元笙嗯了一声,“往后可有人管着你们了,怨不得府里人都留意这个。”彩鸳笑道,“我倒不为有没有人管,反正他管不着我。只是听外头伺候的小丫头们闲聊,说起来,那位新长史是个模样极俊的年轻人。”

周元笙斜睨了她一眼,随意点了点头。彩鸳便接着道,“只是她们也没见过什么世面,依我说,能有多俊?还能赶上从前二爷的模样不成?”话才说完,又自悔失言,忙又捂住嘴,半晌没敢多言。

周元笙素来是个心大的,从不在意这些,只是看她一副紧张的样子,忍不住打趣道,“你也不过就见过一个薛峥,整日挂在嘴边。也不瞧瞧如今是在谁的府里,不夸男主人也就罢了,还敢提旁人来比较,可见是真不拿你主子当回事了。”

彩鸳想了想,点头笑道,“倒也不是这话。王爷自有王爷的好,只是王爷是越看越耐看,不似从前薛二爷,那是任谁见了都禁不住要赞叹一声的美男子。”

周元笙抿嘴笑道,“耐看?是越看越发冷罢?”彩鸳听了一径摇头,颇认真地道,“我倒觉得王爷是越看越暖,乍看之下是冷硬了些,可若真接触下来,才知道他心里还是知道疼人,知道关心人的。就说他一个爷儿们家,年纪轻轻在外头带兵打仗,单靠谋算手段便能叫那么些个年纪比自己大的人听命?必定是做人做事有能令人敬服的地方。他们男人家管那个叫义气,用在女人身上就是疼惜。会疼人的男人,可不就叫人心里头觉着暖!”

一番话虽拉拉杂杂,也像是有些歪理。周元笙听得发笑,也懒得和她争辩。两人如是闲扯一阵,方停了话头,仍旧命小丫头上前,手执拂尘驱赶水边蚊虫。

待日上中天,池中暑气渐生,周元笙合上书预备回房更衣。将将起身,却见梁谦正带着方才那清瘦男子穿过园。眼见双方已是避之不及,梁谦便携着那男子迎上来问安。

直到近前,她才看清那男子面貌。只因他的面色过于苍白,连唇色也淡得好似随时会化去一般,是以远处便看不真切。观其容貌倒是极为清秀,若不是一身上下皆带着些病态的瘦弱,亦可算是一个俊逸标致的少年。就只是看不见他的眼睛,皆因此人一路行来,竟是低垂着双目,半点也不曾有抬起的意思。

行至面前,那清秀之人仍是不敢抬眼,躬身行礼,几乎一揖到地,“臣宋蕴山拜见宁王妃,王妃万福金安。”

周元笙含笑道,“宋长史免礼。”见他直起身子,却仍是垂目望地,不觉一阵好笑,闲闲寒暄道,“宋长史籍贯何处?来到燕地可还适应?”

宋蕴山欠身道,“臣祖籍昆山,自幼在扬州长大。此番初次来到燕地,并无不惯,多谢王妃关怀垂询。”

他语音清澈柔缓,虽望不见其双眸,却令人有如沐清风之感。周元笙一笑道,“原来宋长史的家乡,离我的家乡不过驱车一日之遥,在此地相逢,亦可算是他乡遇故知。”顿了顿,复赞道,“我曾有幸随家人上过扬州,当真是红尘中第一等富贵风流所在。要长史抛舍那等繁华,来这苦寒化外之地,真是难为了。”

她说话间,早已注意到宋蕴山其人头戴幞头,身着半新不旧的一件蓝衫,端看装扮已感觉到有些清寒,是以提到扬州繁华时,特意盯着他着紧地看了看,却见他仍是低着头,半晌并不曾答话,只是垂下的袖口微微的晃了一晃。

周元笙不解此人是不善言辞,还是木讷羞涩,只是想起李锡琮那样一个锋锐尖刻、凌厉硬朗之人,偏生被指派了这样一个拘谨少年,也不知日后该怎生相处。一面想着,一面已暗暗使眼色给梁谦,示意他将人带下,省去这般无言的尴尬。

梁谦收到暗示,忙笑着道,“臣奉命引宋长史略微熟悉一下府中格局,如今给王妃请过安,也好再去别处,臣等这就告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