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见顾念之不反对,便敲了敲法槌,说:“下面由控辩双方盘问各自的证人。请证人上来验证身份,宣誓,然后去隔壁的房间等候传唤。”
今天是第一次庭辩,控方只带了一个证人,就是霍冠辰。
被告则带了两个证人,邢嫂和尤嫂。
她们离开霍家之后,一直被特别行动司监控,但蔡胜男找到她们,说服她们给罗嘉兰做证人,她们仔细考虑之后,还是同意了。
说话间,几个工作人员拿着表格和证件过来,分别验证霍冠辰、邢嫂和尤嫂的身份。
同样是要验证他们的指纹、虹膜和dna,以免有假证人的情况出现。
而且需要控辩双方的律师认可这些检测结果,才能正式上庭作证。
dna的检测结果会滞后几天,但是指纹和虹膜是可以马上有接结果的。
顾念之和蔡胜男各自看了对方证人的身份验证材料,分别在对方的表格上签字,表示认可证人的身份。
证人身份核实之后,有法庭的工作人员带领,到法庭旁边的房间等候传唤。
他们在这里有专人看着,不能互相交谈,也不能看手机或者电脑,基本上只能干坐着,或者看看房间里面事先放的一些法律杂志和法规法典。
证人出去之后,法官再一次向控辩双方确认她们的意图。
顾念之说:“我们坚持控告罗嘉兰故意杀人罪,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