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颓然的坐在地上,心疼的想着墨墨管她叫娘的场面!这个女人,到底还有完没完?她和杨不愁的烂账为什么总要算在我的头上,要我的命还要我的儿?我真想象希瑞一样大吼一声,然后奇迹就会出现,一匹漂亮的独角兽带着变成英勇女战士的我,乘云驾雾,把纪青月砍翻在地,抓着墨墨飞到美丽的彩虹森林深处,和和美美的过一辈子!
可是,四周除了北风的呼啸和似远还近的狼嚎之外,什么都没有。没有奇迹,没有宝剑,没有独角兽。我转动身子把袋子裹得更紧一些,即使不被狼吃了,也可能冻死!
我坐在地上努力弯腰去够自己的靴子,久未锻炼的筋被扯的生疼。这个动作可以参见瑜伽要求,幸运的是我可以慢慢曲腿,但也不能太弯曲,因为那样会挡住我的嘴,够不着靴筒。
宽袍大袖当然好看,但是在四面楚歌的情况下还将就穿着简直是找死。自从来到子辽关,我就按照胡人的传统,穿着他们的衣服,不仅是因为干净利索,更因为那样可以光明正大的穿靴子。这样我的匕首就可以像男人一样插在不被人重视的靴筒里。纪青月已经搜过我的袖子,她以为我和她一样会在那里藏东西!事实证明,我比她聪明。
我竭力胡思乱想,驱逐筋和肌肉被强迫拉伸的疼痛。狼嚎声远远近近,额头上的汗愈发的密集。偶尔我会安慰一下自己,这下不用担心冻死。
我一直不知道柔软的舌头除了吃饭和接吻,还可以脱鞋。脚上配合着搓动,用舌头顶着靴子边,慢慢的露出匕首的尖部。
要是舌头再长一点,能像青蛙一样卷住东西就好了。我龇开牙,伸长脖子去够匕首,脖子上的皮肤和肌肉好像被生生的扯裂,火辣辣的烧灼着我的喉咙我的脸。
可是,这一切都不重要。我盯着匕首顶部的红宝石,求生的喜悦一层层的在心里翻滚,再使一点点劲儿!再来一下!
深深的吸一口气,再呼出去,身子一点点的贴下去,随着肚子里气体的减少,好像筋和肌肉都变得更加具有弹性——
嘎!一声轻响,我兴奋的一甩头,匕首被拔出了靴筒,落在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