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就一无所有,根本没资格做梦。
他讨厌现在的严淮,更憎恶拼命喜欢他的自己。为什么一切都在改变,所有的发展都在他的掌控中,却唯独没法忘掉他。
情有独钟是个贬义词。
宋稚眼眶传来的一丝温柔的热感,随着泪珠滑落的速度,一层一层帮他抚平泪痕。
忘掉喜欢的人,真的好难。
*
生病又难堪的综合结果,致使宋稚在家装睡了一整天。在这期间,严淮除了接工作电话,全程陪在他身边。
最早宋稚还期待他赶快去工作,直到天色渐暗,宋稚终于认清现实 ,严淮哥哥今天压根不上班。
睡前,严淮无数次帮他测量体温,确保不发烧后,终于从宋稚房间离开。
脚步声逐渐从卧室消失,宋稚松下一口气,再没有比装睡更难的事了。
他在床上熬了半个多小时,而后跑到门口蹲守好几次,确保严淮哥哥房间的灯已经熄灭,他连拖鞋都不敢穿,蹑手蹑脚来到厨房。
一天没吃东西,宋稚彻底超脱了。
宋稚往餐桌上瞟,有严淮哥哥在家就是不好,连点剩饭都没有。
以前家里只有他自己,即便他不吃,兰姨也会把一天三顿的饭留在桌上。
寻找剩饭未果,宋稚又打开冰箱。
他不会开火,家里连泡面都没有,宋稚拿出一盒牛奶,也只能喝这个了。
宋稚拧开瓶盖,因温度较低,纸质外壁液化出一些小水滴,冰凉的触感传入手心。
直接这么喝,胃病不会严重吧?
宋稚往二楼看,这种时候放到微波炉里热,很容易吵醒严淮哥哥。
算了,就喝一次死不了。
宋稚拧开牛奶盖放到嘴边,仰头。
厨房顶灯闪亮,宋稚看到一张比冰箱还冷的脸,毫不犹豫从他手心夺过牛奶瓶,强硬蛮横将他抱起往楼上送。
“干、干嘛……放开,我、我饿。”
既然人赃并获,宋稚也不打算藏着掖着了,他一整天就输了点营养液,想吃饭不可耻也不丢人。
严淮不顾宋稚的挣扎,干脆利落把他塞进被子里,双手包裹住他的脚面。客厅和厨房都是大理石地砖,兰姨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擦一遍,地面没有尘土,但带着凉意。
“冷吗?”严淮眉头皱得紧。
发凉的脚底被一股温热感包裹,熟悉的触感顺着皮肤往心口蔓延。
这个位置对于宋稚来说,是一片极其极其私密的区域,要十分亲密的人才能触碰。
宋稚避开他关切的眼神,牙齿直愣愣打在嘴角,摇了摇头。
严淮的手心顺着脚板在脚背和脚踝处按摩,直到脚面的温度等同于手心后才肯放开,走把宋稚的脚收进被子里盖好。
严淮起身将他扶靠在柔软的床头,“在这里等我,很快。”
宋稚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也不敢去问,只是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