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音暗道,今天不是个出门的好日子,她定是没看黄历。但管她一匹马什么事情。想来还有点小纠结,做人的时候没被人当街调戏过,做马倒是享受了纨绔调戏“美人”的戏码。
这个见鬼的世道。
范冥一动,那几个手下就如落叶一般,被震飞了。手指一动,范冥袖中的小箭飞了出去,箭箭夺喉。
这就是范冥和那些白衣大侠的区别,大侠们永远是刀剑不离手,不会对武功不如自己的人用暗器,但范冥的原则是——
速战速决。
什么最快,他就用什么方法。
见他眼中涌现出了对纨绔的杀意,陆音适时嘶吼了一声,提醒范冥他们该回家了。
而且,当街杀人不甚好。
看那纨绔的衣着,应该身份不弱,她不想范冥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范冥果然收了手,冷冷看了纨绔一眼,翻身骑上陆音,驰马而去。
经历了闹市这段后,陆音对逛街也失去了兴趣。范冥似乎知道她的想法,牵着她去了郊外。
在隔白马楼几个山头的附近有一个小湖泊,那是范冥和陆音最喜欢待的地方。
在这个近乎与世隔绝的地方,范冥收起了外面那副冷漠不与人亲近的冷漠样子,专心一意给陆音顺毛刷毛,顺便吐槽一下最近的“学业”。
“他们想当堂主。我不想。我就想赚钱。赚钱了以后给你换大房子。”
对范冥来说,对房子和钱有着执拗的追求,这一点,倒有点像陆音那个时代的上进男人。
潜力股呀,小伙子,不知道以后那个姑娘遇到你,如果得你心,应该会很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