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端正正的坐着,身姿挺拔瘦削,清清爽爽的短发,精致漂亮的五官显露无疑,周围吃饭的人都多看他几眼。
面汤已经是添第三回 了,老板挺喜欢他,乐呵呵的问他还要不要,藜麦也没不好意思,笑出来两酒窝,“饱啦。”
抬眼看见路蕴到了,便放下碗筷,给了老板饭钱,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大衣套上。他长的高,衣服也撑的起来,只是两节小腿露在外面,晃荡着,白的刺眼。
“可算是暖和了。再冷下去我要冻成冰棍了。”
他呵着气,搓着手指,路蕴的目光就一路落到他手指上,那手指白皙修长,骨节分明。
比他的胖手不知道好看多少倍,不由的哀嚎一声,“麦子你到底怎么长的嗷,咋哪都那么好看?”
藜麦没心情理会他,打开车门钻进去,“好看有什么用,能当饭吃还是能当钱花?你再磨叽着不送我去看医生,这只好看的手就要废掉了。”
路蕴比他矮半一个头,体重却是他两个多,矮矮胖胖,蹦跶上驾驶座,才去看他的手。
他右手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早已经被血迹沁透了,不由的皱起胖脸,从旁边箱子里找出来一卷新的绷带给他,弯腰想去帮他包扎。
被藜麦推开,“你开车。”
自己拿过绷带,解开手上缠着的湿绷带换新的,露出里面的伤口来,掌心里被戳了个透穿,硕大个窟窿都能透光了,还能看见里面白骨森森的。
把路蕴吓得脸色都白了,“怎么伤成这样?你也不觉得疼吗?”
还面色如常,就跟没事人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