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雨换了只手拿资料,“没见过,但是我知道你。”
卿杭有一支钢笔,用了很多年,从大学用到现在,钢笔上就刻着‘程挽月’三个字,不细看发现不了。
有一次黎雨急着记录数据,从卿杭桌上拿了笔,写字时拇指摸到上面的纹路才注意到刻了字,正常刻字不会刻在那个位置。她随口问了一句,卿杭没有解释,只是把钢笔收起来,换了支笔给她用。
她以为是她不知道的品牌,在网上没查到,偶然刷到一条评论,评论说是买给男朋友的,在笔盖上刻了男朋友的名字,她才反应过来那应该是一个人名字。
程挽月忽然就笑了,“你喜欢卿杭?”
黎雨大方承认,“是,我喜欢他。”
程挽月并不意外,“他现在是挺招人喜欢的,谢谢你慧眼识珠,但很可惜,你来晚了,他先认识我,我们认识很多年了。”
黎雨说,“你们认识得早并不代表你们在一起的时间长,我和卿杭也认识六年了,我喜欢的不只是现在的他。”
她看见程挽月脸上明艳的笑意有些僵硬,顿了几秒,但该说的话还是一句不少。
“我知道他家境不好,以前过得很苦,小县城埋没了他的光彩,他被轻视,被看低,所以那些人才会狭隘地认为他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幸运。卿杭这样的人注定会成功,因为什么都不会是因为幸运。那些人错过了18岁到26岁之间的卿杭,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在大学里有多耀眼。”
程挽月没什么弯弯绕绕的心思,但不至于听不懂话中话。
黎雨口中的‘那些人’也包括她。
她和卿杭认识得久,但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三年,比起黎雨的六年差远了。
错过的那八年时光也永远都无法弥补。
手机还在震动,程挽月看到穿着白大褂的卿杭从住院部大楼跑出来,他身上的白色和黎雨挂在臂弯里的那件实验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