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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重、何苗,又何尝不是在与“时间赛跑”。

少帝如此。

蓟王亦如此。

“日月逝矣,岁不我与”。

生死存亡,旦夕之间。何苗,董重,一对混吃等死五陵少年。时至今日,皆不敢有丝毫纵情放滥。

话说,先帝初,窦太后垂帘称制,窦大将军监国时,灵帝不也造中兴剑四柄,以明心志。终归身不由己,不得已而为之。

程璜丧礼,极其隆重。虽未得朝廷追赠,然鉴于窦太皇德高望重。朝中权贵,自何董二戚以降,皆遣使吊唁。程璜无嗣,唯三养女。悯其身后无人,窦太皇遂将二养女,长留宫中。程中大夫,先为先帝食母,今又怀废帝骨血。自不可小觑。本欲封(女)君,赐配合肥侯。却被程中大夫婉拒。

言,父死守丧,不行婚嫁,不预吉庆。

虽未明媒正娶,却有夫妻之实,且身怀六甲。当可“夺情”处之。命其返回封国,遥祭亡父即可。无需滞留京中。

“汉氏承秦,率天下为天子修服三年。”

后,文帝遗诏:“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跣;绖带毋过三寸;毋布车及兵器;毋发民哭临宫殿中;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毋得擅哭临;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者,纤七日,释服。他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归夫人以下至少使。”

至此,大汉朝廷及内宫,仅行丧三十六日。以三日易三月,以三十六日易三十六月(三年),后世称“以日易月”。三日过后,除朝廷外,天下民生,百无禁忌。此制一出,历代相沿,少有变更。

自文帝始,以《汉律》之开明,并不提倡“守孝三年”。然大汉以忠孝治天下。民间重孝,蔚然成风。凡父母丧,便是朝中权臣,亦多弃官归乡,结庐别居,守满三年。更有守满六年之久。

正因如此。何后别居西园,为先帝守丧。故被天下所敬。日前,许攸献策:三宫并垂帘。便是何苗亦断然摇头。言,若太后出尔反尔,先前所积人望,皆付之东流。便是此因。

依律,只需行丧三十六日。足矣。

程璜临终前,上呈陈情表。请愿“不归乡,葬北邙”。窦太皇亦允之。

如此一来。三位义女,自不必扶棺离京。谨防仇家有机可乘。身后之事,一清二楚。“舔犊情深”,“虎不食子”,果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