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徐胥野与往日她所见的不同。

他没有穿铠甲,也没有穿那一身玄衣,换上了一身青衫,碧色腰带束起窄瘦腰身,越发显得他腿长肩宽。间或一阵风吹过,拂过他泼墨般青丝长发,也吹起他的衣襟。

宽袖长袍罩在修长且挺拔的身子上,那微微拢开的领口隐约可见一粒红痣。

红痣落在奶白的肌肤中,如雪间映红梅。

下巴肌肤光滑细腻,长出来的胡子已经被他系数清理干净,因为晒黑了些,脸蛋与脖颈颜色有些差别,反倒更显的那双桃花眼黑的发亮,一贯浅薄的唇,此时也有了几分血色。

宋孟俞越走越慢,心间跳动的厉害,她知道他是极美的,她以为往常见到一身铠甲玄衣的他已是美的极端,却不成想,青衫才是最映他。

今日的他,恍若浑身带了股氤氲的仙气,没了胡子的桃花面,竟让她再也抬不起脚,心里一直有个念头,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可以配得上他呢!

她想不出,索性不再想。

她自然也是配不上的,但这样的男子,谁不想一采芳泽呢。

她心里存了奢望,手间不由颤抖,将白罐子递了过去。

徐胥野一看到她,眉间的皱痕就深了几分,他抬手挡了,“孟俞姑娘,我伤口还好,不用再敷药了,你有这样的心思,不如多关心关心解毒之事。”

一句话,叫宋孟俞吃瘪,她如今还留在军营里的唯一价值,就是研制解药。

“王爷,我一大早就去山间采的草药,一直研磨到这个时辰,你不用,就白白浪费了。”她高高举起白罐子,翘起的嘴角拉扯出来的弧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