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浪头拍过来,小麦咕咚喝了口水,沉了下去。他当然会游泳,还游得不错,可是在这种浪头里,除非你是条鱼,否则就得沉底。不过也只是十几秒钟的工夫,他就发现自己置身在一个圆形的空间里,水被一团光晕隔在一米之外,光是从一盏灯里发出来的,灯拿在钟乐岑手上。现在,光晕撑开的空间里有四个人:沈固、钟乐岑、邵靖,和他。邵靖的手紧紧抓着他的腰带,眼睛却看着钟乐岑,小麦听见他轻声地、试探地叫了一声:“墨白?”然后钟乐岑回答了一句:“将军别来无恙?”
墨白,将军,将军,墨白……这四个字在小麦脑子里滚来滚去,轰鸣不已。原来,这个人才是沈墨白的转世,这个人才是邵靖的真命天子,这个人,就是邵靖想找的人。小麦端详着钟乐岑,上次只看见一个侧面,现在才看清楚,颇为清俊的一个年轻人,脸上还沾着几滴邵靖的血,在白皙的脸颊上格外醒目。他眼睛盯着光晕之外的两头水兽,一只手执着那盏古怪的灯,神情专注又坚毅。小麦悄悄地看着他,有几分惘然地想:原来沈墨白是这个样子的。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当初他的眼睛被灾星拿走的时候,邵靖曾经想让东方良给他扶一乩,结果东方良让他自己扶乩,当时他扶出了一个“钟”字,东方良的解法是解出了“中”“西”两个字,后来灾星在中西小点里出现,他还觉得东方良真是神算。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他有那么几分钟走神了,想的不是灾星而是邵靖要找的人,然后他扶出一个钟字,这个钟字,明明指的就是钟家的这个长孙啊!
邵靖说过的话在那一瞬间里全部连成一串从小麦脑子里滑过:什么行其庭,不见其人,这说的就是邵靖虽然到了钟家,却没有见到要见的人,因为当时钟乐岑不在家里;什么兰桥自是神仙窟,何必崎岖上玉清,这说的是邵靖要找的人早就已经见到了,根本不必再到处去找;而那个命有贵人,小麦在这一瞬间居然也无师自通了,贵字,拆开来就是“中”“一”“贝”,贝,东方老爷子曾经说过,“拆开来不成一个见字”,也就是“中一个不见之人”,分明说邵靖命中注定的,就是这个他不能看见的人。
长长地吸了口气,小麦有些惘然地想:果然露水姻缘就是露水姻缘,一见到太阳,就注定要消散了。偷来的好日子过不长久,现在,到头了啊……
第47章 矛盾
“要干净的盘子,对了,把绘实洗干净……现在露水也未必干净了,用纯净水吧……好,现在放龙涎,轻轻辗破,不要砸,溅出来的就不能用了,太浪费,慢慢地磨……”
小麦在曹三秀的电话指挥下小心地研磨着绘实和龙涎,空气里有种浓郁的香气。绘实的果实只是粉红色的,龙涎则是乳白的,然而两者合在一起,慢慢地就泛出鲜艳的红色来,而且越是研磨,颜色就越是赤红如火。
“磨了半个小时了。”
“好了。”曹三秀肯定地说,“是不是已经没有碎块了?”
“没有了。”小麦用小勺子搅了搅,确定所有的绘实都已经被自己研成了碎末。
“那就行了,可以用了。用不完的找玻璃瓶子密封保存,不管放多久都能用。好了,我挂电话了。”
小麦把盛着鲜艳颜色的盘子推到邵靖眼前:“曹医生说能用了。”
邵靖一直坐在那里,像是在看他磨绘实,又像是在出神,这时候才反应迟钝地应了一声,转身去把白虎玉拿了出来,用干净的毛笔蘸着颜料往玉上涂。第一笔下去,玉石里就发出沉闷的嚎叫,随着邵靖一笔笔画着困兽符,玉石里传出的嚎叫就更加令人毛骨悚然,直到最后一笔画完,玉石中的嚎叫仍不停息。邵靖停了笔,小麦看着那块玉,刚才画上去的颜料正在往玉中渗透,很慢,可是在不停地渗进去。邵靖把笔一推:“好了。”
他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绘实的颜色有几滴溅了出来,溅在他的衬衣上。小麦看了一眼:“你溅到身上了,把衬衣脱下来我给你洗洗。”
邵靖听话地把衬衣脱了下来,有点茫然地坐了几分钟,然后去换了件衣服:“我出去一下。”略一犹豫,又补了一句,“去找周琦,处理一下这块玉,不能总放在家里。”
小麦心里难受了一下--干吗要补这么一句呢?难道怕他不让他出门吗?
“知道了。去吧。”
邵靖走到门口又转回来:“我--晚上我带点什么菜回来?”
“一会儿我去买吧。”
邵靖走了两步又停下:“过几天就是你生日对不对?”
小麦愣了一下。邵靖不说,这几天他忙得要命,还真忘了。
“四月十七对吧?”邵靖看着他,“那个,你想要什么礼物?”
小麦想了想:“也没什么特别想要的……”
“哦--”邵靖略微有点失望,“那我走了。”
“去吧。”小麦看着门轻轻一声关上,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站了几分钟,回头去卧室里翻脏衣服。邵靖还记得他的生日,那么也许……也许他不会离开?
邵靖一堆沾血的衣服还扔在床脚,小麦弯下腰捡起那件被豁了膛的衬衣,想看看还能不能穿。一条红色的细绳从衬衣胸前的口袋里掉出来,鲜艳到耀眼的程度。小麦保持着那个弯腰的动作呆在了那里,过了很久,他才能伸出手,把那条红线捡了起来。
小麦记得,他刚拿到这条红线的时候,红线的颜色还是淡淡的,小岳说过,这只是个半成品,要用心头血染过才能鲜艳;而现在他手里的红线通体艳红,鲜艳得直刺他的眼睛,这必然--是邵靖已经用心头血染过了。
小麦手里捏着红线,慢慢在床边上坐了下来。邵靖用心头血染过了红线,然后这么宝贝地揣在胸前的口袋里,而现在,他又找到了前世的爱人……小麦用手支住了头,极力掩盖着眼里落下来的水滴。该分手了,真的。邵靖已经做得不错了,还想着给他过生日。比起在他生日那天偷偷溜走的魏炎,真的已经很好了。可惜--好的东西,不是他的。他也不想再耽误邵靖的时间了。很显然,钟家那位大公子和沈固已经是情投意合,邵靖现在想必很苦恼,恐怕正在绞尽脑汁地想如何把人夺回来,那他何必在这里耽误他的时间呢?这世上,又不是没了谁就不能活。
小麦站起身来去打开电脑。这些年一直在为生计奔波,什么也顾不上,现在他想出去走走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为什么不出去看看大好河山呢?他手里有一点钱,还邵靖那十五万不够,但出去旅游一趟还是够的。
去哪儿好呢?小麦拖动鼠标在网页上胡乱点了几下,跳出一张水蓝如天的照片来--云南,丽江。小麦模糊记得,好像在哪本杂志上看过,说丽江是最容易有艳遇的地方。几乎是在一瞬间小麦就决定了,去丽江,如果在死之前能再来段艳遇,那就更划算了。
去丽江的旅游团很容易找,小麦随便打了几个电话就报上了名,最近的团就是明天一早走,因为人还不满,可以明天一早直接去交钱签合同。小麦办事也是干脆利落的,既然是打定了主意,一边给邵靖洗着衣服,一边就把东西收拾好了,然后出门买菜做饭。然而一直等到七点半,邵靖都没回来。小麦看看桌上凉掉的饭菜,终于拿个碗盛了粥自己先吃起来,眼泪滚在碗里,又咸又苦。
邵靖这会儿正在周琦家里,已经喝得有七八分醉意了。周琦看着他跟倒水似地往肚子里倒酒,忍不住伸手去把酒瓶拿走:“我说大少,别喝了。你身上还有伤,本来就不该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