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看到这条消息,已经是翌日中午,录音笔还躺在料理台上,没人拿走,宋卿把东西拿起,走到书房,压在了离婚协议书上。

从那之后的小半月里,宋卿再没见过沈屿观。

宋卿吃完午饭,无所事事地坐在阳台,点燃了一根又一根的烟,初夏的风携来花香,吹得人暖洋洋。

当初买下这幢别墅的理由,就是因为景色宜人,环山依湖,是个休养的好地界。

他在烟雾的缭绕中,看到了一个妙龄女孩在不远处的草坪溜狗,溜得是只中型金毛犬,养得皮顺毛亮,舌头哧溜著吐在嘴边,可爱极了。

女孩解开了牵引绳,金毛撒了疯似的绕著她摇尾巴,似乎是在等著她拿出什么东西。

果然,下一秒女孩从背包里拿出了飞行盘,朝远处扔去,金毛看著迟钝,但反应神速,在飞行盘脱手的那一刻,金毛就扑了出去。

金毛叼住飞行盘,撒欢奔回来,绕著少女腿边,用尾巴一甩一甩地求夸奖,宋卿望著她们一人一狗这样好几个来回。

倏忽,一只脏兮兮地流浪狗撞入了视线,流浪狗彷徨地绕了个圈,眼神一刻不停地望住金毛和女孩,宋卿猜流浪狗在羡慕金毛。

流浪狗突然小心翼翼的走上去,仿佛是想玩一下那个飞行盘,瘦弱的狗爪子才伸过去一下,金毛看见了它,冲著它低吼,它立马缩了回来,垂头耷耳的跑到了离那边最遥远的地方,卧趴下来静静看著,一步不敢上前。

宋卿忽然想到了曾经的自己,拼命表演著绝活,摇尾乞怜,希望沈屿观能看到,收留他,给他一个家。

他何尝不是一只流浪狗。

他打开冰箱,拿了根火腿出家门,走向流浪狗。

流浪狗看得出神,一时间都没注意到旁边多了个人类,最后是火腿的香气引诱地它望向宋卿,宋卿将火腿递到了流浪狗面前,流浪狗害怕的倒退,却也不走远,湿漉漉的眼睛一会望向宋卿,一会看向他手里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