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孙背对着她摆摆手,然后伸出两根手指比了个耶。

万幸弯了弯眼睛,得,还有心情开玩笑,看样子是不怎么沉重。

这地方万幸其实也就来过一次,胡同复杂难饶,更没有什么明显的标志物,但是程典自小在这长大,闭着眼睛都能走出去,三拐两拐的,就把万幸成功的给送到了胡同口。

“行了,就送到这吧。”万幸拍拍裙子,看了一眼,说道。

程典一愣,“我总得把你送回家,这么晚了,你一个人不安全。”

“安全得很。”万幸拍拍他的手臂——肩膀够不着,说,“警察叔叔晚上都会巡逻,我真遇上事儿了吼一嗓子这邻里街坊的也都能听见。程典叔叔,别怪我没提醒你,这时候你回去给那二位端个茶倒个水,去讨好一下老孙头,可比什么都重要。”

程典愣愣的点头应了,万幸一笑,蹦跶着走了。

有些人呢,天生在人情世故上面就不怎么开窍,程典就是这其中的那一个。

但是这种人,通俗来说也还有个好处,就是干什么都专心,也能静下心来钻研某种东西,且通常成就也都会挺高。

大晚上的路上已经没什么人了,万幸倒是不发憷,就是在想待会儿回去要怎么跟家里人解释,想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如实相告。

毕竟偶遇老孙头,对秦千汐和陈晓白来说也算是个好事儿,起码能在贺千花那边领到一份情,也能和贺家打好关系。

贺家这年轻一辈,就指望着贺千花和贺知洲了——贺家老爹是个不中用的东西,老爷子一辈子征战沙场,那是个掌握着实权的人。可偏偏生的儿子是个怂包,不光怂,还没担当,又好色。

他们这些人里面,在当时条令频发的年代里面,谁不是把脑袋勒到裤腰带上过日子,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组织给□□的?

可偏生贺家这个独生子厉害,不光搞外遇,还生了个儿子。

气死了原配之后,居然还带着小三儿登堂入室,非要登记结婚。

老太太当年就被气的一病不起,没多久就撒手人寰,老爷子更是放了话出去,说他和贺家此后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