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他捏着一根鸡爪尝了尝,味道确实可以,不过因为浸泡的时间有点短,吃的时候得蘸着泡菜水吃才行。

不然没有多少味道。

李浩连着吃了好几根,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来,拿着硬盘出去了。

昨晚徐拙睡觉的时候,李浩已经把硬盘给周雯送去了,等会儿出发的时候他得先找周雯拿硬盘才行。

“李浩,去的时候给他们带点鸡爪过去吧,等会儿我再去买点鸡爪再泡一坛子,省得不够吃。”

说完,徐拙从厨房翻出一个餐盒,往里面装了差不多有五斤鸡爪,又往里面放了不少泡辣椒和泡菜水。

装好之后李浩提着出了门。

徐拙吃了几根鸡爪,这玩意儿真是开胃利器,哪怕吃过饭了,这会儿也越吃越想吃。

那酸酸辣辣的味道,和脆嫩爽口的口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怪不得泡椒凤爪号称下酒神器呢,别说有酒瘾的人了,就徐老板这种滴酒不沾的人,这会儿啃着鸡爪也有把酒言欢的冲动。

而且因为浸泡的时间短,咸味儿不算突出,单吃的话完全没问题。

这玩意儿越吃越好吃。

不过因为太凉,这东西倒是不能多吃,三人把那一小盆吃完之后,徐拙就把泡菜坛子收了起来。

这东西刚从冰箱里拿出来,冰冰凉凉的,吃多了对身体不好,还是得悠着点。

闲着没事,徐拙带着俩丫头去超市买鸡爪。

既然好吃那就多做点,这玩意儿不管是佐粥下饭还是当零嘴都很不错,多做点放在家里,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