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还把书整整齐齐地放进了曲仲的背篓,摇着手把人送走了。

呵呵--

不识货的家伙。

一边哼着不成调的歌,曲仲一边问路到了一家卖金银首饰的铺子。

今早他专门从空间里拿了个小的金饰出来,就是打算换些碎银子来花。

没想到。

这种不起眼的金饰竟然还兑了一百多两。

这就是在曲仲眼里不起眼,这首饰的做工在这么个镇子来说简直是极品了。

掌柜的一见就知道这首饰不用再重做,就能卖个好价钱。

所以这才出了一百两银子来买。

并且嘱咐曲仲下次有了这等好东西一定拿到他铺子里来卖。

曲仲点头,心里反而确定以后一定不来了。

这镇子太小,多来两边绝对就被人记住了,下次有机会还是去县城。

“看来,还是女人的眼光更好啊。”

怀里装着巨款,曲仲不由得感慨。

去了钱庄把银票全换成了散碎银子,曲仲找了个没人的地儿,把银子和给自己买的书都丢进了空间。

这才大摇大摆地去找了个摊子要了碗馄饨。

“大叔,这附近哪有木匠啊。”

吞下一口鲜香的馄饨,曲仲还牢牢记得自己今天得目的。

“你朝前一直走,走到头左拐第一家都是了。”

老大爷头也不回地回道。

锣鼓镇不大,曲仲几口吃完了馄饨,揉了揉还没吃饱的肚子,打算一会再买点包子。

这个世界的身体可比上一个世界好多了。

就是太能吃了,这一碗馄饨填下去好像就晃荡了下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