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絮絮叨叨念叨个没完,陶恂也就勉强听两句,小花园褪去白天的的喧嚣热闹,冷的可怕,正是冰雪消融的季节,夜风吹的冷的让他有点哆嗦。
“行了行了,大哥你怎么有了女儿就跟老了几十岁一样,以后小瓷得嫌弃死你。”
——听的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听完回去给沈琛打电话,过年后他提防着相亲的事儿一直黏着沈琛,好在公司的事情确实不懂,有正当理由,后来黏久了就越来越分不开,今天回来就一天忍不住心里痒了。
电话响了两声才接通,那边声音有点沙哑,低沉暗哑带着点醇厚且诱人的鼻音:“陶恂?”
沈琛的声音惯常都是冷静锋利的,从来没有这样舒缓低哑的时候,陶恂被撩的心尖都颤了一下,握着手机的手都忍不住紧了紧,半响才听出不对:“琛哥,你喝酒了?”
沈琛按了按眉心,他喝酒容易头疼,只是模糊应了一声。
“你在哪儿?身边有人没有?”陶恂不自觉皱眉,因为沈琛不太喜欢喝酒,平时他和沈琛一起出去都是他挡酒,商场上难免应付,但沈琛向来极有分寸,很少喝醉过。
“没事,小郭开车,”沈琛闭着眼,微微抬起头,小郭马上把车窗放了下来,外面冷风吹上湿热的额头,终于好受了一点。
把头往后稍微靠了靠,声音也带上两分隐约的上扬:“我刚刚要到了十四隐居的地址。”
于是陶恂的心情跟着一块明朗起来。
十四是个作家,以前不叫这个名,笔名取的诗情画意,十四年不为人知,受尽了各种心酸苦辣,后来突然因为一个漏子被送去评奖,然后就跟老天爷突然看见他一样,两年内不断斩获国际大奖,于是广为人知功成名就。
他为了不忘自己过去十四年受过的苦,改了笔名叫十四——满满的嘲讽。
就跟他的文一样,搞笑里充满了辛辣的嘲讽,但手握国际大奖,国民度又高,从来不缺人想将他的书影视化。
大概文豪都有怪癖,这位就喜欢在各种深山老林里面隐居。
沈琛对文学不感兴趣,但他知道这一位的手里的书改编电影全部大卖,三部电影下来票房过了五十亿,这哪怕在几年后都是当时电影市场的奇迹,也是足以令任何人眼红的利益。
——他想先一步要到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