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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铛道:“不,和开化的低等文明相比,原始文明反而更容易盲从……再加上人口少,只要救世主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且有大量的人作证,那么本身就被神化的他,被认可为救世主并不难。”

“易的种族比较奇特,会有一种极为罕见的基因突变,会让个体具有两种生殖器官,雌雄同体。在那个蒙昧的地方,这被誉为‘天生重器’,是神之躯的特征。于是他很小就当选为部落酋长,同时他正好又是颇有想法和信念坚定的领袖,带领自己的部落克服了种种自然灾害,且帮助其他部落。”

“其中,他做了一件对族人而言不可思议的大事。那个星球上有一种也是雌雄同体的巨兽,那种兽身高三十余米,吼声洪亮,被称为神。易正是也因为雌雄同体,具有这种特征,才被神化,被当做神的代言人,统治大家。”

“巨兽全球不过十只,因为食量太大,几乎就要灭绝。易的族人总是主动送出大量的食物给那巨兽,且任由巨兽践踏啃食田园,甚至宁愿饿死一些老弱。”

“然而易在某一次饥荒时,突然去斩杀了那头巨兽,分肉给同胞吃。并宣称他和神商量了一下,神答应他回到天界,再也不来地上。为了补偿它给大家带来的损失,留下的身体便可由众人分食,以解饥荒。至此之后,神再也不能干涉人,人自己管自己。如果还有神闯入人类的领地,那就是违背了易和神帝的协议,大家可随意杀之食肉,赶它回天界。”

“因为他独立斩杀了神,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所以就相信他的话,认为是神自愿离开,身体留下来给大家吃。否则没法解释他为何能斩杀三十米高的巨兽。”

“至此,大家觉得神走了,那就该由功绩最高的易来管他们,于是易成为一大片区域族群的共主。”

“在当时,这种氏族联盟尚属首创,使得他统治的人口占了全球百分之三十,其他地区的氏族都是零零散散不成体系。”

白歌眉头一挑,感觉这个易还挺有意思的,他做了相当于颛顼绝天般的事。

这种事直接从萌芽上,把宗教御人,变成了人御宗教,奠定了将影响千秋万代的人文思想。

当然,即便如此,也需要运气,至少得同时期没有其他伟大领袖跟他争,否则易还是很难在三十分钟内被认可为救世主。

甚至会因为曾经屠神这种事,而被星球另一端的陌生同类排斥。

“原始文明救世主在这场竞争中,简直凤毛麟角,也难怪他有着如此觉悟,在来到这里拥有庞大知识,便知道了世界有多大,无数文明有多辉煌后,果断地认为自己的努力是必败的,继而采用这种把自己视若草芥般的套路。”白歌道。

铃铛说道:“但这种自卑自弃,是理智的,是一种自知之明。说实话,他对于高等文明没有任何敬畏之心,甚至连对你这种执掌宇宙的存在,也没有任何多愁善感地揣摩。”

“这并非不怕,而是念头通达、纯粹。他觉得去考虑你有多强,这个宇宙的意义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些都没有意义。”

“易的想法非常简单直接:我要同胞活下去,生存就是最大的意义。至于生存是为了什么?他不管,那是只有本就生活在开化社会的人才会去考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