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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蒙一愣,竟无法反驳。

显而易见,诸天神魔,不过是在共分一个本来就存在的规则权限。

白歌一边封印,一边说道:“所谓的法则之力、规则之力这种东西,实际上是宇宙某些客观规律,给予生物的使用权限,一个信物罢了……”

“如果真的是你自己的东西,又怎么会被封印隔绝沟通后,而无法使用了呢?”

白歌对所有体系融会贯通后,就发现了这个事实。

比如火之法则,其实就是用境界沟通到了“宇宙”,然后以能量和宇宙等价交换,直接拔高一片区域或某件物体的温度至极为恐怖的程度。

执掌规则什么的,实际上是宇宙规则分出来的一点权限,卖给了生物,如同给予生物的“一把枪”,非物质形式的一把枪。

神魔级的强者,法力升华成了规则之力,庞大的能量只换来一滴神力,其实就像是用一堆钱,换了一张购物券……

只是这个“购物券”,是个虚拟之物,甚至都不是以能量形式存在的。

仿佛是一种特殊的虚粒子,一种量子叠加态的力。

不用的时候,它无形无质,同时存在与不存在。用的时候,瞬间对现实产生干涉,引发现象,继而证明存在。

同样的事情,单纯的科技侧也能做到,只是比神秘侧体系要晚得多。

单纯科技侧要做到这种事,须得达到白歌所设想的神级文明层面才行。

神级文明,直接把能量转化为宇宙现象,和神秘侧的法则之力,两者其实都算是在宇宙的规则范围内,与宇宙交易,或者说让宇宙欠人情。

单纯科技前期可以压制神秘侧,因为它全面。

但中期到了五阶之后,却会被神秘侧压制,因为神秘侧先一步能运用法则力量,而科技会因为太全面导致要一直等到神级文明层次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