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里真的有个生命星球,而且不仅仅是生命,它已经诞生文明了,甚至可能比地球还要高。”这个人造卫星的技术含量不是很高,但对于地球文明而言,已经是极高的技术了,其中包含一种衍化到极点的射电技术,电磁信号强度能在恒星风暴下,依旧稳稳发射出去不受干扰。
铃铛很快找到传输的方向,以此定位了一片电磁波复杂的区域,最终发现了一颗行星。
想在一个广大的星系里找到行星可不容易,相当于在大海上找一艘船,以铃铛的技术起码也要十几分钟,除非刚好在行星几亿公里内,并且没有遮挡,否则根本看都看不到,而亮度超越太阳四千倍的天狼星,又会严重干扰电磁信号。
从这一点上,也比较的出来,那个能在六千光年外检测太阳系的文明,科技实力有多可怕。
“这行星比地球略大一些,但质量是地球两倍,我们去看看吧!”歌德激动道。
他是个探险家,此刻发现了地外文明,兴奋得不行。
然而铃铛说道:“靠近天狼星。”
之所以一步步跳跃,主要就是为了捕捉恒星,倒不是为了找什么地外文明。
不过铃铛还是将这事告知了白歌,交给他定夺。
白歌笑道:“天狼星啊……洛颜,给你成仙吧。”
天狼星相当不错,比太阳强多了,在距离太阳较近的恒星中,仅次于轩辕十四。
洛颜开心地答应了,她作为凡人,被一路带到成仙,还有什么好挑的。
“至于这个文明,倒是离地球太近了……还是看看有什么文明优势或者特产吧……”白歌说道,心里倒抱有一点期待。正如去仙国一样,有什么能互补的东西,自然要学会它。
然而这时,歌德惊呼道:“死神大哥!那个行星朝我们发射电磁波了,好像是通讯。”
白歌挑眉道:“咦?铃铛,我们的飞船难道没有雷达隐形之类的功能吗?怎么人家这么快就发现我们了?”
铃铛道:“该文明的电磁波技术相当先进,和我们也相差无几了,而且我们捕捉人家的人造卫星,他们当然能发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