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巍知道对方不会给自己太好的东西,绞尽脑汁说道:“我希望这个血统能有超速再生的本事,力量和速度、耐力都远超人类,并且能保持人形……”

蓝牧表示这家伙真是怕死,所要的东西无一不是保命的,从系统到瞬移再到超速再生,要求一步步下降,却始终追求保命绝技,倒也是个精明谨慎的家伙。

“很好,如果太愚蠢他就没用了……”

蓝牧听到超速再生和保持人形,第一反应就是给他血族,也只有这个最方便了。

不过他很快止住,血族的再生本事不如另一个种族,蓝牧还有个更加符合沈巍要求的血统。

“哈,这个种族我自己都很久没变了,只知道再生能力逆天,还从来没有实战过呢,不如给他瞧瞧。”

蓝牧微微一笑,打算给他狼人血统。

“既然你如此要求,那么便如你所愿。”

沈巍喜道:“是什么?”

“一个长生种,它会让你永葆青春,拥有漫长的时间。并且力量、速度、耐力绝佳,尤其是耐力,几乎不会耗尽,细胞中存在着狂暴而持久的能量,这种能量活性极大,再生能力犹如不死之身,即便是头颅被打爆,也能恢复如初……”

蓝牧说的是实话,狼人的再生能力非常顽强,力量也相当惊人,耐力无穷无尽可谓是绝佳肉盾。只不过蓝牧从来不喜欢这种被动挨打的变身,相比起来血族的不死性也很不错,功能性大得多,所以他几乎不用狼人变身。

不过拿来当做好处送人,倒是很不错的,虽然长得丑了些……

沈巍惊喜不已,自然连连点头。

下一秒,他只觉得大脑一阵眩晕,直接倒地昏死过去。

蓝牧把他震晕,化身为血族,然后再变成狼人。

没办法,三族一体,必须要经过这么一次过渡。如果他以狼人之身变成其他种族,下次想变血族,也得先从狼人过渡一次。

“至今为止我也只转化过一条雪橇狗成为狼人,按理来说狼人应该是不弱于血族,完全可以发展为一支族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