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警官急忙介绍了蓝牧,范局长得知是记者同时也是盗猎案的证人后,立刻说道:“熊晖,盗猎者的案子赶紧先结了。送蓝先生回局里指认一下。”

熊晖一听就懂,这是不要蓝牧这个外人在现场了,毕竟他记者的身份有些敏感。

而且盗猎者的案子的确该尽快结案,现在最大的事情,就是新发生的特大凶杀案。

领导发话,熊晖赶紧带蓝牧离开现场,蓝牧也不多事,他自己巴不得赶紧让这次的事情快速了结。

蓝牧被带到市局,指认了被抓的四个盗猎者后,接下来就进入到繁琐的程序中,在证词上签字后,近期他可以随便去哪了,不过要保持电话畅通,因为警方随时要找到他,并且未来他还将要回到辅州出庭作证。

麻烦归麻烦,但这些他是避不开的。

当他走出警局后,已经是晚上八点,晚饭是熊晖请的。

并且因为蓝牧的特殊情况,熊晖甚至为他安排好了住宿和回魔都的车票,不过到时候回来出庭的车票,就是他自己掏了。

住进了招待所后,蓝牧把门反锁,手机充上电,稍微检查了一下房间,并没有问题。

蓝牧松了口气,看来警方还没有怀疑过他。

虽然他没有绝对证据表明自己不在案发现场,但很显然,谁也不认为,他就是那个一人之力解决十二个人的凶手。

他是故意不处理现场的,首先时间并不允许,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在显眼的地方打电话给熊晖,这样才能稍微证明他在案发前就逃出来了。

其次现场暴露的信息越多,也就越把身为人类的蓝牧的嫌疑排除掉了。

因为实际作案的,是白毛狮子。

变身白毛狮子的他,只要想,连脚印都不会留下。

蓝牧只是个记者,又不是职业杀手,就算熊晖稍微怀疑到他,恐怕也会立刻否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