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他,撞毁一辆价值一千万的豪车。

比如,他,欠了四千万。

从宋晓秋的口中,卓时大致了解到,原主最初欠的三千万,其实并不是原主欠的,而是原主的父亲,也就是说夏修时的亲生父亲做生意欠下的。

卓时的父亲叫卓建安,是个南北跑生意的,平时赚些投机取巧的钱,小日子过得不错。但是,卓建安不是个本分人,抽烟喝酒赌博找小姐,各种恶习样样不落,老婆早就过不下去,扔下几岁大的儿子跑了。对于卓时这个儿子,卓建安除了偶尔给钱,也不上心。原主十八岁之后,卓建安自觉抚养义务结束了,就不再管这个儿子了。直到某一天,他忽然回来找到原主,忽悠着原主在一份文件上签了名,之后卓安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债主找上门,原主才知道自己欠下了三千万。

原主当初大学休学进娱乐圈,就是为了赚钱还债。

他进娱乐圈一年,都在跑龙套,好不容易攒了二百万,忽然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卓建安的儿子,而是夏家的真少爷,被夏家认了回去。高兴地找不到东南西北的卓时,为了装门面,自己贷款买了台豪车,没开几天,就翻车了。

卓时:“……”

原主果然能作死。

只是,不管宋晓秋怎么问,卓时也不知道原主那天为啥发疯开车。

宋晓秋担忧地看着他,叹气道:“卓时,你不想说就不说,晓秋哥不逼你。等你想说了,你再告诉我。”

卓时:“……”

他不是不想说,他是真的不知道啊!他此刻严重怀疑原文作者根本没写这一段的原委,毕竟原主他只是一个没活过五万字的配角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