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靳隋不堪束缚,八年时间终于也发展出了自己的公司,主要研究方向是尖端精密技术。

他们都可以说是极其出色的精英,虽然没有父亲母亲的陪伴,但祖国给予的爱护还是让他们成长得很好。

可朝宋就是觉得,虽然他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各方面都挑不出毛病,所有人爱他羡慕他,还有很多人跟他说过,“你是我的神明,你救我脱离地狱。”

他能学会所有,就是学不会感情。

也不是没有感情,他又不是情感缺失,只是用不到对的地方而已。谁的真心不是心?可朝宋把它们踩碎在脚底下的时候,脑海里却没有丝毫怜悯。

朝宋洞察人心,善于模仿伪装。你所看到永远都只是他想让你看到的,而你看不到的地方,才是他最柔软的真实。

“挺好,”朝宋伸了个懒腰,直起身子来,指尖的烟已经燃得只剩下烟蒂了。“到时候提前告诉我,刚好我想给自己放个假了,到处走走去。”

“不是刚休假回来?你现在是在吃老本?没以前的积极性了。”靳隋扭头看他,作为个有自己公司的总裁,有些看不惯朝宋的懒惰性子。

夜色很深沉,他们背后的银河川流不息。

昼白的灯光洒在朝宋脸上,那皮肤白得像是天寒地冻里的雪。连颜色都让人觉得冷冽又刻薄。

“我总得给后辈们留点篡位的希望吧,不然人人都失去了工作的积极性。”

“你说是不是?”靳隋认识朝宋很久了,要让他来形容朝宋的话,那就是骨子里带着股疯狂,对所有人都淡得像水,但发起疯来又能要了你的命。

朝宋现在虽然是笑着的,可眼底的情绪却不怎么好,像是迷蒙失焦的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