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陡然起身, “既是小贼折损金钗,理应赔偿!”
言罢,正气凛然至公堂之上。
堂上三人伫立,他厉目一扫, 气势慑人,其中一人顿时跪地。
跪地之人乃金铺掌柜。
县令打量两少年, 一人锦衣华服,面容稚嫩, 年纪不过十三,定是容四郎。
至于另外一人,身着粗布麻衣,虽面容俊秀,气度不凡,但论靠山,定不及容四郎。
他心有计较,惊堂木狠拍一下,问:“堂下少年缘何不跪?”
堂下有俩少年,他却独看容奚。
容奚唇角轻扬,问容晗:“明府问你,你为何不跪?”
容四郎不过白身,入公堂依律必定要跪,然其父为容尚书,县令并不敢责斥于他。
明眼人都能瞧得出,县令是在责令容奚。
百姓聚集衙外,议论纷纷。
容晗骄傲反问:“你不跪,我为何要跪?”
他素来受双亲宠爱,不知世事,自恃身份,且见容奚一下等人不跪,当然不屑下跪行礼。
县令怒气攻心,再拍惊堂木,呵斥道:“无视法纪当重罚,你还不跪下!”
若容奚当真为寻常百姓,定被吓得立刻跪地。
怎料容奚却温和笑道:“明府所言极是,容四郎无视法纪,应受重罚。”
众人:“……”
这少年当真是胆大包天!
县令正欲打杀其威风,就见容奚于袖取出一绫锦织品,模样颇似……
“请明府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