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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行?”

程清韵一本正经的说:“找男人一定知道他的长处短处,知道他有多能干!万一找个绣花枕头,能看不能用,那多糟心。”

童颖有些无奈白了眼程清韵,“你就嘴炮厉害。”

程清韵哼哼说:“我可是老司机。今天我就帮你试试那男人。我到要看看这家伙有什么本事,敢和我抢女人……”

“老程你别这样,他人很好的,从小就一个人生活,靠着努力才考到飞马。”

童颖说:“我很喜欢他身上那种勃勃向上的自强,还有他很自信,极有魅力。”

说起高正阳来,童颖眼中的欢喜更是止不住的冒出来。

“呵呵,说的那么好,你还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程清韵看到童颖那样子,都忍不住有点嫉妒了。

童颖正要说话,突然一眼瞟到高正阳正向她们走过来,急忙起身对高正阳兴奋摆手,“老北,在这呢。”

高正阳来飞马城一段时间了,虽然忙着赚钱么和童颖见面,两人在星网上却天天腻歪。关系早就非常亲近,童颖一直觉得高正阳虽然年轻,骨子里却有股老气,就喊他老北。

当然,在童颖眼中,只要稍微比她成熟一点,那就是老。程清韵是老程,北宸叫老北也是理所应当。也只有极其亲密的人,童颖才会在昵称中冠以老字。

程清韵顺着童颖的目光,也看到了高正阳。他身材修长,五官俊美,齐肩的长发随意绑着个马尾。穿着白衬衫牛仔裤,一双白色休闲运动鞋。

整个人看上去异常干净,这让他只有七分的颜值暴增到九分。他身上气质原本有些诗人的洒脱飘忽,但眼神却极其内敛深沉,完全能压住那种不可靠的飘忽,形成一种很独特的气质魅力。

程清韵比童颖大三岁,又经常陪着父母出去见世面。什么天才精英,世家子弟,都见的多了,也学会了看人。

初次见面的人,她一眼看过去就能知道个大概。童颖这个男朋友,她却有点看不明白。而且,这人身上那股奇异气质,总让她觉得似曾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