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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刚鬓对此当然很不情愿,却也不敢抗命。每天就只能带着一队猪妖侍卫,四处巡视。稍有不快,就当场杀人。

绿魔人本就是魔界中最低级的种族,好吃懒做,又肮脏无能。对其他魔族来说,绿魔人就相当于会自己行走的食物。

一百万绿魔人,不论如何残酷的驱使,一天下来也干不了多少的活。猪妖族也都习惯了这种效率,他们每天至少要处死几百绿魔人。算上因为寒冷、饥饿、伤病而死的,每天至少要死几千绿魔人。

死掉的绿魔人,都会被当做食物当场分掉。就算是绿魔人,也习惯了吃自己的同族。

猪刚鬓却不喜欢吃这些绿皮家伙,难吃的紧。他经常会想起几年前跟随修罗王的日子,哦,现在都叫他高正阳了。那段时间虽然经常被高正阳痛揍,可偶尔也能吃到他做一些食物。

那滋味的确美妙,相比之下,什么绿皮家伙、腌肉之类的,和狗、屎没区别。他还在高正阳身上学了一些很特殊的品味,譬如衣着,譬如个人卫生等等。

有些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再去掉。何况,猪刚鬓觉得这些习惯很高端,大概和皇族、魔王一样有层次有境界。同族都很难理解他的行为。

每到这个时候,猪刚鬓都有一种优越感,居高临下的去俯视周围的肮脏愚蠢的同族。

回想到这些往事,猪刚鬓禁不住摸了摸自己脸上的烧痕。一片片不规则焦黑疤痕占据了他的脸,每当对着镜子的时候,猪刚鬓都有些不忍直视自己。

事实上,他的背部也都大片灼烧的疤痕。

猪刚鬓很重视仪容,他总觉的这些疤痕破坏了他英俊的脸。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满脸的疤痕让他多了许多煞气威风。

严格来说,猪刚鬓要感谢那场毁天灭地的大火。正因为所有知情都被死了,才没人知道他曾经当过叛徒,跟随过高正阳。

“听说,高正阳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东荒群山到处都覆盖这厚厚冰雪,群山延绵无尽。猪刚鬓在这忙乎了两个月,到也没看出什么特殊来。

“不过,那个男人的故乡,总归是有些不一样的吧。”

猪刚鬓对于高正阳的敬畏,已经深入到了骨髓。哪怕他武功大进,成为八阶高手,他也没有胆子去找高正阳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