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有一百束,这时都齐齐地落在了冰柜上,像是白雪公主正躺在鲜花围绕的漂亮小床。
“难道你之前不是想囚禁我的吗?”
像是闲谈一样,阿笙旋转着手里的小刀。明明是很危险的动作,但因为她云淡风轻的神色和不紧不慢的动作,反而显得是惬意而舒展,好像玩的不是刀,而只是一个可爱的小熊玩偶。
崔珩晏一愣,好像完全听不懂她说的话一般,张大了眼睛,纯黑色的眸子微弯,俊秀干净,好像是纯然的无辜,“你在说什么啊,阿笙?”
好像是觉得对方在讲笑话,崔珩晏轻声笑出来:“我怎么会想囚禁你呢?”
大家都知道,他最心疼阿笙了,不是吗?
“不是吗?”阿笙把刀柄握在手心,好像是第一次看到新世界的懵然小动物,好奇地凑近他冰冷的双颊,耳语道,“不是想把我的双手绑在一起用手铐禁锢住?不是想把金色的链子都牢牢绑紧在床柱上?不是想我就只看着你一个人?不是连我的一举一动都想要悉数珍藏?”
她声音清甜又柔软,好像是松软的糕饼或者是瑰色的花瓣,但是粉嫩的嘴唇里吐出来的却全然不是这些。
“连手铐内都已经贴紧了透气舒适的布料,你不是就想要囚禁我吗,阿璜?”
不顾崔珩晏瞳孔极是不明显地一缩,阿笙挑起他一缕黑色的发丝,温柔地笑起来,“说好的要囚禁我呢?我可是一直都在等着你的呀,崔珩晏。”
吊灯是她最喜欢的风格,大床的柔软程度是挑剔如豌豆公主也找不出刺的蓬松,浴室的香水是甜美的香草牛奶味,摆着的玩偶也是可爱的小狗寒寒,和小时候养的那条因为贪吃而不幸病死的牧羊犬是一模一样。
“怎么不来囚禁我呢?”阿笙亲吻着他微凸的眉骨,蜿蜒成四重奏的眼皮是一条望不到底的冰河。
然而她就这样毫不设防地扑身进去,亲吻一个死人,亲吻一具尸体,亲吻施洗者约翰玫瑰一样的嘴唇。
“你知道我和莎乐美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阿笙把头枕在他毫无动静的胸膛上,鸦羽色的发丝铺散开,是光亮到能映出他乌沉眸子的绸缎。
希律王的女儿莎乐美,为她的父亲献上一舞。
这舞是如此轻灵优雅、动人美丽,即便是最严苛的批评家也找不出一点点毛病。
坐在宝座上的王这样愿意承诺给她这样多的宝物:四列珍珠、银色蛛网中的五十个月亮、黄榴石、橄榄石、绿宝石。
他愿呈上所拥有的一切,愿呈上最高祭司的披风,愿给她圣堂的帐幔。
然而莎乐美低声道:“我要约翰的头颅。”
人人尊敬的先知又怎样?
如果不能奉上嘴唇,不能诉说甜言蜜语,不能与精致如银白水仙的她唇齿相接的话,那就献上自己的头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