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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心灵和灵魂上的痛苦,远比肉体上的痛苦可怕一万倍。

反正慕少安都是被吓得汗毛直竖。

所以,慕少安在初步了解了情况之后,并没有把贝夫罗当成人生中的第一个敌人,虽然站在小约翰的立场上贝夫罗的确很可恶。

于是他花了三年时间,只做了一件事,不是给贝夫罗拍马屁,而是不断地向贝夫罗挑战,虽然每一次都被暴打得爹妈都不认了。

这种剧情肯定很不爽,但却有很多好处。

第一,让人们觉得小约翰这个人虽然弱点,但不是孬种,注意,这个印象很重要,正所谓英雄惜英雄,别提什么英雄保护弱者,英雄只保护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只会保护家园祖国,却绝对不会保护鼻涕屎尿直流的弱者。

贝夫罗是个很糟糕的熊孩子,但还不至于罪不可赦,他的一个弱点就是极度崇拜萨夫爵士,英雄嘛,还是强大的英雄。

所以慕少安能一次次败而不馁地向他发起挑战,一开始他还觉得这是很好玩,但时间长了,就会变成钦佩和尊敬。

注意,尊敬这种东西永远都无法依靠奴颜媚骨乞讨回来。

这是第一个好处。

然后是第二个好处。

贝夫罗是萨夫爵士最得意的弟子,也是六个扈从里面最强的一个,曾经在酒馆里和别人混战,贝夫罗能够在队友倒下三个的时候,把对面五个人全部打趴下,这种武力从剧情的角度来讲,已经算是天才了。

另外贝夫罗这个人骄傲是肯定的,但训练同样刻苦,而且悟性很高,事实上他在十六岁那年就已经成为见习骑士。

在这种情况下,慕少安一次次的向他挑战,虽然每次都被打得狼狈无比,但在别人眼里,这何尝不是进步和学习的机会?

也正因为这个理由,有贝夫罗这么大的一个天然完美的掩体做保护,慕少安才可以从容不迫地,缓慢地提升小约翰的实力,然后不会有任何人怀疑。

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