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逸迫不及待的夹了一块羊脊骨嘬了一口。霎时间,浓郁的羊肉香气带着微微的麻辣弥漫在口中,云逸眼睛一亮,冲着陶暮直竖大拇指:“好吃。真好吃。”
“必须好吃。”陶暮特别不要脸的自卖自夸:“祖传的手艺。绝对没得挑。”
说着,又用公筷给厉啸桁夹了一块羊脊骨,指着桌上的塑料膜手套笑道:“厉哥您千万别矜持。吃羊蝎子必须得下手抓才香。”
厉啸桁放下筷子,乖乖的套上塑料薄膜手套,低头啃了一口羊脊骨。羊肉特别细腻,鲜嫩肥美,入口即化,一点也不腻。而且明明是香辣口的,吃到嘴里却一点都没有辣到烧心的感觉。反而觉得特别香。一口下去恨不得整个人都醉了。
用云逸的话说,就是香到天灵盖都能掀开那种。
羊排也烤的特别到火候。表皮金黄焦酥,洒着芝麻粒儿、孜然粒儿、辣椒末和胡椒粉,里边却特别鲜嫩,汁水不多,所以不会觉得肥腻,但绝对不柴。口感是略带着焦香的恰到好处。红焖羊肉更是鲜到恨不得让人吞掉舌头。
即便是厉啸桁这种并不怎么吃羊肉的人,一顿饭下来也惊觉自己居然吃了至少四五斤羊肉。果然还是陶暮的厨艺太棒了。
“你们果然都是肉食动物。”陶暮看着剩下一大半的桂花糯米藕和几乎没怎么动过的水果沙拉,有点哭笑不得:“肉全都包圆了。青菜都给我剩下了。这对比有点惨烈呀。”
云逸也忍不住笑:“没事儿。我晚上值班,你要是担心剩下浪费我就打包带走。反正我到后半夜肯定会饿。”
“你不光吃得多,还要吃不了兜着走。”陶暮故意摆出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云大哥你过分了啊!”
厉啸桁摸摸自己圆滚滚的,隐隐有些发胀的肚皮,莫名心虚的眨眨眼睛。好像这顿饭他吃的最多。
陶暮会不会嫌弃他?
陶暮并没有嫌弃大佬的意思。酒足饭饱后,他看似不经意的提出一个自己处心积虑早有准备的话题:“哎,我说如果你们两个人合伙,做一个天眼的项目怎么样?”
“天眼?”云逸和厉啸桁面面相觑,不知道陶暮在卖什么关子。
“还是之前云朵在H镇的遭遇给我的启发。”陶暮厚着脸皮,恬不知耻的在后世两位一手创建了天眼科技的大佬面前班门弄斧:“……就是想做一款全国范围内的监控软件,加人脸识别系统……”
陶暮将后世天眼科技的主要运营项目在两位大佬面前一点点的说出来。他甚至还写了一份详细周全的策划书,交给两位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