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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死气沉沉的牢笼,突然爆发出哄闹的声响,大部分犯人都兴奋起来。

被关押在这一层的犯人,大都是些小打小闹的轻刑犯,就是那种关押几个月或者交些钱就可以出去的那种。

大家原本都很安静,或者是大牢的常客,也都习以为常。

可这回见居然有人敢挑战周疯狗的权威,能不兴奋么?

二仔和三张,是周疯狗的两个手下,一个长得精廋,贼眉鼠眼,一个长得肥胖,圆头小眼。

他们走了进来。

这个世界,不知为何,并没有储物戒指。

他们腰间都别着一柄宝刀,其中长得瘦的二仔,手里还拿着一串钥匙。

唐明阳看到这些钥匙时,目光里闪烁着精芒。

这里面就有打开他手铐脚铐的钥匙了。

他必须将这两人制伏,拿到钥匙打开手铐脚铐,然后夺取他们手中的刀,最后进行越狱!

越狱,在丙辰县里算是大罪,往重里说,可以判死罪。

没有任何一个轻型犯,会因为关押几个月而选择越狱,所以这一层大牢的守卫很松散,也就是十多个人,算上轮班,现在是晚上,牢里只有周疯狗、二仔、三仔这几个。

“小子,你找死,死了可没有人会为你收尸的!”

二仔拿着钥匙的打开了牢笼,一双鼠眼如同看死人一样看向唐明阳。

旁边的胖子三仔,则开口怒吼道:“出来!牢头请你去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