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少年时期性格恶劣,最喜欢看小朋友大惊失色,手忙脚乱的表情,所以经常恶作剧人家。
但那小孩也不知道是不是傻的,偏偏就喜欢跟在他后边玩。
孙兆乐缓缓坐直身,恍惚地说:“今天下午急着回去关市,差点忘记这趟要回家看看她们了。”
“回忆往昔呢,谁跟你说回家的事。”秦野笑得特别坏,“你当时不是特别喜欢跟在我屁股后面吗?叫我‘大哥哥’?”
“我没有!我不记得了!”孙兆乐掩耳盗铃。
他小学生时期不仅内心幼稚,是个小黏人精,外表也很幼稚,身高长得特别慢,离年龄对应水平线差一大截,所以经常会有阿姨婆婆和同班同学会奚落他。
他童年时期最讨厌被人叫小豆丁。
同年龄人的身高不会差很多,所以一般不会有多少人这么叫。
孙兆乐的记忆里,只有在他妈高中,有个非常喜欢这么叫的人,整天一口一个小豆丁!
按理说,这么气人的高中生他应该记得清清楚楚,多年后再见到必定一眼就能认出来。但是,由于孙兆乐那时候太矮了,所以他多年的愤怒记忆里,只记得……一双腿。
顶多到胸口。
根本没有脸的印象!!
孙兆乐气死了。
“当时带你玩,事是不是还给你额头摔了个口子?我看看还有没有疤。”秦野凑过去撩他的额发。
孙兆乐趁机拽住他的手腕,翻身把他压在身床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有疤,补偿,懂?”
秦野一愣,倏尔而失笑。
他刚才还以为是他们进度太快,孙兆乐无法接受,毕竟对他来说是老房子着火,对孙兆乐来说是正儿八经头回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