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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兆乐垂着眸倾身凑向麦架。

“但请你不要太快揭开还沉默的情话,先让我多着急一下再终于等到解答……”

人群在他开口时翻涌,像烧开的水翻起白色的浪,口哨声一波接着一波。

孙兆乐说得对,阔别校园这么多年,他再回到这样喧闹年轻的场合挺不适应的,年轻人不会像他这样满腹心事,看什么都像怀念,导致他的格格不入。

他倒不是怀念大学时光,那段时间没什么可回顾的,相反称得上是他人生中最浑浑噩噩的时间。

二十出头的年纪,彷徨与自负并肩,少年秦野几乎将孤僻和独来独往发挥到极致。

大一一年下来,同班同学谈上了恋爱,秦野还没加入班级群。同寝室友的名字埋在心底,却一次都没叫过。如果不是他成绩常年霸占班级第一和年级第一,班里恐怕没几个人会对他有印象。

那时的秦野满心都是无法被世界理解的愤懑和无法理解世界的茫然,躲在自己的舒适区里怨天尤人,根本不在意和别人相处。

秦野视线轻轻落在孙兆乐身上,他身上这套衣服和早晨出门时不一样,显然是白天什么时候回家换过了。

秦野印象中孙兆乐很少穿白衬衫,耀眼的光线勾勒出隐约的少年的轮廓,锋利的下颔线,平稳坚实的肩线和柔韧腰线,衬得他整个人有种泛光的天真清俊。

这样恣意的时光要追溯到更久之前,久得秦野自己也想不起来了。

“开口跪啊,孙兆乐这么会唱歌的吗?”

“我总算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受欢迎了,会弹吉他的男生太帅了!!”

“哈哈哈可惜太晚了,他有主了,说不定他对象就在台下某个角落。”

“嗯?真的?什么时候的事?”

“你们别说出去啊,我听我学生会的朋友说的,说孙兆乐会带他对象来看比赛,再联想一下这首歌的歌词……酸臭的恋爱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