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想去看看他在不在,好吧,结果他下班了。
从外面吃完饭回来,我很亢奋,
刷了三双鞋,拖了宿舍的地,洗了头,还打扫了宿舍旁边的卫生间……
要知道我平时多懒啊。
胖子本来身子就好像有八担重,
那么多肉背在身上就已经很辛苦了。
我平时就是想得,所以能坐着绝不站着,
能躺着绝不坐着……
我们老总本来是准备把我搞到分公司去上班的,
但是看我这小伙子,太懒,嫌弃我啊。
平时的卫生间脏的也是醉了,
但是我时间都放在刷微博逛贴吧上面去了。
看到了,也是不理不睬。
宿舍的卫生就更不用说了,
地板很久没拖,桌子上积了很厚的灰尘,
被子从14年四月,到元旦之前,才洗了一次。
然后袜子每次穿两天,等到实在换不下来了,
才动手洗一下。
懒惰程度:五颗星+
平时坐在办公室,天天盯着屏幕看,
最不济的是玩打泡泡,无聊到让人想死的程度。
被其他两个来实习的妹子嫌弃的,说我这样下去,宅久必基……
还真是被她们说中了。
我这样哪个妹子能看上我啊,哎。
所以那天很反常啊,
一直神经到晚上十点,
期间九点多的时候,还去了超市,
买了n久没用的洗面奶,然后那条被铁丝染上锈斑的毛巾,
也被我扔了,那条毛巾已经用了几个月了,
不知道我脸上的红点,是不是那锈斑祸害的。
然后十点半,给自己定了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