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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想去看看他在不在,好吧,结果他下班了。

从外面吃完饭回来,我很亢奋,

刷了三双鞋,拖了宿舍的地,洗了头,还打扫了宿舍旁边的卫生间……

要知道我平时多懒啊。

胖子本来身子就好像有八担重,

那么多肉背在身上就已经很辛苦了。

我平时就是想得,所以能坐着绝不站着,

能躺着绝不坐着……

我们老总本来是准备把我搞到分公司去上班的,

但是看我这小伙子,太懒,嫌弃我啊。

平时的卫生间脏的也是醉了,

但是我时间都放在刷微博逛贴吧上面去了。

看到了,也是不理不睬。

宿舍的卫生就更不用说了,

地板很久没拖,桌子上积了很厚的灰尘,

被子从14年四月,到元旦之前,才洗了一次。

然后袜子每次穿两天,等到实在换不下来了,

才动手洗一下。

懒惰程度:五颗星+

平时坐在办公室,天天盯着屏幕看,

最不济的是玩打泡泡,无聊到让人想死的程度。

被其他两个来实习的妹子嫌弃的,说我这样下去,宅久必基……

还真是被她们说中了。

我这样哪个妹子能看上我啊,哎。

所以那天很反常啊,

一直神经到晚上十点,

期间九点多的时候,还去了超市,

买了n久没用的洗面奶,然后那条被铁丝染上锈斑的毛巾,

也被我扔了,那条毛巾已经用了几个月了,

不知道我脸上的红点,是不是那锈斑祸害的。

然后十点半,给自己定了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