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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公[校对版] 木允锋 1108 字 2022-10-23

不过事情并没这么简单,因为四民大会对皇帝的审判,首先得有一个专门的法庭,而且得有主审法官,这个同样不能是朝廷大臣,无论大理寺还是刑部都不行,他们都没有资格审判皇帝。所有官都不行,所有官都是皇帝的臣属,按照大明国家解释,皇帝是国家的世袭治理者,他任命自己的臣属治理保卫国家,无论军队还是朝廷官员都是他任命的臣属。那么必须得有一个民间身份的主审法官,再加上几个同审的法官才行,甚至得有一个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独立于朝廷之外,不负责民间司法审判,只负责审判皇帝。

这和欧洲不一样。

欧洲审判那些君主都是以雅威的名义,君权神授的原则下,手按圣经就有权审判所有君主,这不是人在审判君主,这是神在审判君主。

但大明是真正以人民的名义。

甚至不是以昊天上帝名义,虽然以这个名义也可以,但这样就又回到权力神授原则,而这是杨庆不希望看到的,再说也没人代表昊天上帝,原本他倒是最合适,但他已经是皇帝的臣属了。剩下总不能找个道士,道教那么多派系至今还扯不清,事实上杨庆对他们非常失望,因为派系问题他们至今连昊天上帝的解释都对他支持有限,再说就算最正统的张天师,那其实也是皇帝封的官,依然算是皇帝的臣属。

所以只能以人民的名义。

好吧,独立大法官闪亮登场了。

但不能叫这个名字,必须有一个更符合其身份定位的,比如说叫人民审判官,这个名字就很合适了。人民审判官,不负责审判人民,只负责审判犯罪的皇帝,同样皇帝任命的法司官员无权审判皇帝,但有权审判犯罪的人民。

这就可以解决法官问题。

这个法官由四民大会聘用,四民代表投票找几个人选,最好是那些知识渊博,真正德高望重的,然后再由他们以人民审判官的身份,组成这个专门审判皇帝的特别法庭。

这还不够。

还必须得有起诉方。

甚至必须得有一个常设机构,专门用于监督皇帝,对皇帝的犯罪行为进行检举,过去的御史也干这样的工作,但御史只有进谏权,他们可没权力起诉皇帝。这个类似独立检察官的职位,同样被命名为人民检察官,只负责监督检举皇帝,针对皇帝的犯罪行为向人民审判官起诉,但皇帝如果不犯罪,那么他是无权对皇帝做什么的。

这个两个职位都常设,但只有在皇帝犯罪时候才有用。

至于平常养着就行。

四民大会还不至于养不起几个人。

事实上这两个职位很快就被那些工商业资本家欢迎,因为他们同样希望在以后,能有一些真正对皇帝有威胁的人,能够对皇帝进行监督,谁都明白御史没什么卵用,御史也是皇帝任命的。说到底他们已经真正开始考虑未来,考虑一个更合理,更完善的国家体系,一个能够最大限度监督皇权,人民真正能有对付皇权的武器的国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