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雷。
杜雷已是个名人,一个受人尊敬的名人。
这是在经过十七年的苦练,五年的奋斗,再加上大小四十二次浴血奋战之后,他才得来的成果。
他练武功并不是从小开始练的,所以在他不会武功的时候,他还是吃了很多很多的苦。
他印象中最深的一件事情便是:
——曾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日子,在泥泞满道的路上,他一直狂奔,一直拼了命地跑!
——因为他偷了一双镖师刚买来的新鞋子;那镖师从镖局里一路追来,追得他简直喘不过气!
——而鞋子太大,他才跑到一半,鞋子就跑掉了。
——但那镖师还是不肯放过他。
——追上他之后,就将他脱光了,绑在树上,用藤条狠狠地鞭打!
——那是种他永远也无法忘记的刺激和痛苦!
幸好他已不再是那个赤着脚的野孩子。
他现在穿的是十八两纹银一双的崭新的软底鞋,只要鞋稍微有一点旧,稍微有一点破了,他都会立即再去买一双新的来穿。
他的身家足够他这样挥霍。
他的身家足够让他每天中午都去“会宾楼”吃饭,吃那份独一无二的吴大师傅烤出的“诸葛烤鱼”。
他每天在会宾楼上都只点四样菜,一模一样的四样菜,他每天去吃饭的时间也是一样的,甚至他走上楼的步子都一样。
他已算过,他每次从会宾楼门口走上三楼他最熟悉的那个位置,一共需要六十八步。
每天他都没有踏错过。
他要让别人知道,他不再是那个偷鞋子的野孩子,而是一个准确而有效率的人;这样的人总是会比较受人敬畏的。
虽然他有时候吃那些同样的饭菜吃得已快发疯,但他认为也是值得的。
因为他已让自己完全相信,他不再是那个野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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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孩子?萧四无,你怎么敢这样形容我?!”
李不负几乎要跳了起来。
蓝凤凰笑道:“这可是你非要小萧说真话的!”
李不负道:“这难道是真话?!”
蓝凤凰居然点头道:“这听起来确实不像假话。”
“你和我们一起上最豪华的酒楼去吃饭,吃的是天下最好吃的烤鱼,但是你却将这条烤鱼独吞入肚,全部霸占,我们连一口都没捞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