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平常会关注些篮球和足球的赛事,但实际上他自己对这两种运动都不擅长。
用良母的话形容就是,除了遛狗和打架以外基本没什么他热爱的运动,偶尔骑行刷街就是少见的正经爱好了。
“哦?”叶泠好奇,“难不成你喜欢画画钢琴摄影这一类?我瞧着你也不大像文艺派。”
“不是,学习没时间,偶尔空下来就出去鬼混。”
良曦和说的这是大实话,自己小学没读完就不念了,再回初中跟不上是正常,他确实花了很多时间来追平。初中后两年和高中前一年正是被数理化折磨得没人样的时候,哪里顾得上什么兴趣爱好啊。
鬼混就更是实话了。
相比之下,叶白那种从小成绩挂榜首,篮球滑板、唱歌跳舞十项全能的才会被叫做天才吧,虽然画画丑了点。
“鬼混……”叶泠轻笑,“有机会让二白带你去混。”
良曦和坦白,“其实,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酒吧里,他醉得不成样子。”
“在往生?”叶白几乎想也不想就问出了这个店名。
看来舞池精灵说的是事实,除了这里,他很少去别的地方玩儿。
“对,是在往生。”良曦和说。
叶泠了然,“那是我闺蜜家里的店,叶白三杯倒的名号响当当,除了往生估计也没胆子醉在别的地方。不过这么远也能遇上,你俩还挺有缘。”
是啊,岂止有缘。
良曦和盯着球场的某处。
叶白就是靠着一首歌和一支舞,把他掰了个半弯。只不过见色起意这种话,还是别说给人家姐姐听了。
叶泠与良曦和随意地聊着,忽然目光落去某处,良曦和循着她的视线就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