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给老人孝敬一点儿。
沈二姑分出来一包糖,一包果干,一包蛋糕,一包饼干,凑齐四样,拿去二老。
“娘,这是我从城里带回来的,你们尝尝,这个蛋糕不经放,这两天就得吃掉,不然就坏了。这个饼干和果干也是,顶多放个四五天。”
“诶、诶,你是个有心的。”曹老太难得对她和颜悦色,拿着这城里来的高档吃食,舍不得撒手。
曹老爷子还问了几句曹满仓在城里的安排,这可是他们曹家第一个去了城里的娃,出息啊!
沈二姑一走,曹老太把据说最不经放的蛋糕,掰了一小块儿放嘴里,惊讶地瞪大眼睛:“老头子,这个啥蛋糕,咋这么软啊,跟吃棉花似的,还香的很,又香又甜!”
其实放了一天之后,已经不如刚出炉的时候那么喧软蓬松了,但依旧让从没吃过这种点心的老两口感到惊艳。
“说啥怪话,你吃过棉花啊。”曹老爷子没好气道。
“不信你尝尝!”
“尝就尝。”
“咋样?”
“……是挺像棉花。”
晚上,小孩子们耍累了回到自家屋子,沈二姑家大孙儿石头跟个小炮.弹一样冲进屋,后面摇摇晃晃跟着他三岁的妹妹苗苗。
“爹,妈,你们在说啥?!”虎头虎脑的男娃进来就嚷嚷道。
“没说啥。”曹丰收媳妇儿刘荷花轻呵一声,侧身不知道干了点儿啥,往两个孩子嘴里,一人塞了个东西。
“哇,是糖!”石头舌头舔了一下,尝到甜味儿,顿时欢呼起来。
苗苗根本来不及说话,小嘴巴包着糖块有点儿含不住,用手捂着,生怕掉出来。
“小点儿声!”刘荷花轻斥一声,石头连忙点头,美滋滋地吃着糖,都不敢用力舔,怕化的太快了。
这个糖真好吃,比他吃过所有糖都好吃。
“你也吃一个。”曹丰收剥了个糖给媳妇儿。
“我一个大人,吃这干啥,浪费。”说是这么说,她脸上的笑却甜极了。
“你也吃。”
“我是个男人……”
“男人咋了?男人就不能吃糖了?”刘荷花直接把糖块儿怼他嘴里。
一家子一起吃糖,脸上都是一样甜蜜的笑。
“要是当时我也被选上了就好了。”曹丰收有些遗憾,谁想到外公挑人,竟然还有这等机缘。
弟弟留在城里,以后前程肯定比在乡下种地强。
“这事谁说的定,再说,就算有这个机会,你舍得我和娃?”刘荷花安慰道。
其实真要有留在城里的机会,她肯定愿意,娃她自己带。
“舍不得。”曹丰收看着靠在他腿边的儿子和女儿,身边是他媳妇儿,心里踏实极了。
他轻声道:“娘说,这回出去长见识了,城里可好了,以后有机会,咱都要往外奔,让咱们石头和苗苗,也过上好日子。”
年轻的小夫妻满怀希望畅想未来,在他们想象中,最好的生活也就是今天沈家兄弟描述的那样,不愁吃穿,顿顿有肉,希望自己的孩子们,能过上那样的好日子吧。
沈鱼是不知道,他给家人准备的那些东西会引发这么大效应,单纯就是想让大家吃好点儿罢了。
送走沈家人,他的生活又恢复了往常的平静。
没人来找他事儿了,几个堂哥表哥,工作也上手了,确实都干活卖力不偷懒,跟同事也处的来,每天都乐呵呵的。
沈鱼松快了,天天没事就开着他大蓝兜风,爽到不行。
市区虽然路好,但人多,跑不起来,而且会被围观。
不是普通围观,是追着车跑,一旦车速慢了,把他车围起来,顺便人也堵车里头那种围观。
沈鱼:“……”
离谱。
所以还是往郊区跑得多,地方大,随便跑。
然后顺便解锁了,车内各个位置的接吻姿势,体感坐在驾驶座上歪着身子最不舒服,因为时间长了会脖子酸疼。
快乐了没两天,收到消息,肖家和云家的订婚宴要开始了。
肖家人倒是没有不识趣地邀请沈鱼,但是他们在有间蛋糕店定了个大蛋糕,三层的,还挺贵,售价三十多块钱呢。
沈鱼那些员工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他和肖家的恩怨,接到订单之后没敢直接答应,打电话过来跟沈鱼缺人。
沈鱼乐了:“卖啊,为什么不卖,给钱就卖,好好做啊,别砸了咱们店招牌。”
回头他跟沈桥说:“我有点儿想看。”
不想参加他们的订婚宴,但想看着男女主锁死。
原书中,这一对结婚,是在两人大学毕业几年后,当时都已经功成名就,可以说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受到无数人祝福。
现在嘛……
女主名声坏了,但这个不值得庆幸,怎么想这种事发生在女性身上都让人感到不快。
男主据说脸上的伤还没好,不知道沈鱼哪个哥哥下手这么黑,给肖家辉打了个乌青眼,养了几天,淤青的地方变黑了。
“可以,明天带你去看。”沈桥平淡道。
“啥?”
“不是想看热闹吗?带你去。”
沈鱼来了兴趣:“怎么看?直接去不好吧?”
“有人想见我,他们住在友谊宾馆,请我去吃个饭,从那边楼上窗户看过去,应该能看到。”本来不想去的,既然沈鱼想看热闹,就答应好了。
肖家和云家定的办酒的饭店,正好在友谊宾馆对面,是个小二层,档次还算可以。